流于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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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玩个游戏吧,”我抬起执着于桌上纸页的头,那些散漫无边的叙事被某名的导演“咔”的暂停了,只留下唯一的段落——她天真烂漫的脸轻抚地照在一双眼眸里,“陪我捉迷藏,可以吗?”

不自觉松开了手中执着的笔杆,一直以来书写的轨迹迎来停顿的尽头,那是感官流动的开始,铺垫起往后五光十色的情感色彩。单一支点的笔很容易倒下,不情愿地在平滑的页面上撒泼打滚,但他真的不与顽抗,一点儿都没有和重力小小抵抗下的想法。因为那只是一支笔,只要我随时停下、松开手,这么放任他而去,便不得不落倒。我无法拒绝她的邀请,对那只朝我交出的手没有丝毫抵抗力。

“捉迷藏,可以吗?”额前碎发下的两汪清泉般的眸子,仿佛镜花水月一般的映着被她照去我的脸颊。那副与生俱来的不善交往的模样,在此刻也就像泡影、模糊的一弹就破的虚像。她会说我喜欢的语言,这是我思来想去都求之不得的叙事。

我毫不犹豫接受了她热情又忽然的邀请,疲于写作而酸痛的肩膀,允许我把那条专属文学的手托付给她。连忙在衣料擦去手上的汗液。她的手掌比我的小,小很多,却能卡进我的指缝。笑颜绽放、嘴唇间是一条羞涩的不直不弯的线、瞳孔像宝石把光装在里面,她摇动着我的手掌,应该是在催促我赶紧奔赴“你捉我”的游戏。

“来吧,捉迷藏!”开朗的声音,音调向上飞去,来到我耳边盘旋。

迟疑使我没能以两人互拉着手的姿态,一起去往捉迷藏的情节中。她奔跑着远去,却又不时回头招手,“快来,捉迷藏”。我不知道那个时候,是否真的追上前去了,可是每次想起,关于那场捉迷藏都有种魂牵梦绕的触动。小时候我们可真是童真,散发出能淡化礼节的稚气,俩人不怕羞地十字相扣。

如果时光倒转,我真想告诉那时的自己,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

然而纵使四目相对、两脸相望,纵使只有这段留下过记忆的痕迹,依然难以磨灭、眷恋我的心头。我总在想,毕竟过去的自己就是爱独自胡想的人:鸟巢里那些还未孵化的蛋,一直等到长大破壳,才能好好一睹这个世界,但在蛋壳之中的世界,是不是就随之消失了,连记忆都没有。

雏鸟长大后,会不会留恋他们曾栖息过的地方呢?即使只是极小一片的巢穴,即使与眼前无边光景相比不足挂齿,会的吗?

也许这个也可以类比笔的落下。我只是找到一种强有力的画面感,一种想用描写手法的冲动,一种渴望构建大叙事框架的欲望。可是最后,就像当时没能赶紧顺应那股拉力,那股将我可以捉向她的力,也没能握住那只滑嫩的、小巧的手掌。让步了,终归只能把古人的风雅套成陈词滥调——

风景之前并无我,

我之前并无风景。


“在想什么呢,”一个女孩子的头俯身查看我伏案执笔的书页,我猛地一惊,抬起手想遮住文本内容却不小心碰到她的下巴,“啊呀!”

“啊,对不起!”握住的笔趁机溜走,逃离现场,这回一路滚到了桌子底下,在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动。我一阵不知所措,那只犯错的手僵在空中,关节跟着也不动。她两手捂着下巴,好像很疼,脚步往后倒去;“对不起,对不起”,我又闷头继续道歉,尽管我整个人的反应都十分木讷,脑袋里还预备重拾书笔,构思着小说的下一章。

等我真正意识到自己刚才的鲁莽时,她已经恢复了笑容,把旁边的椅子拉得再靠近我一些。瞪大的眼睛,惊慌忙乱的目光,不能自持地撞上她的羞怯,被那微鼓的两颊泛起的红晕所染。我猛地低下头去,一把抓起地上的笔。我尽力避免瞥见她的身影,以一种迅速但是别扭的方式重回原状。并且直到此刻,也才发觉背部的汗浸湿了衬衣,不知是投入写作认真而想得焦头烂额,还是刚才不和谐的插曲致使的。

真希望她的出现永远别如此神秘,突然得让人无法防备,要是她每一次的登场能像我笔下准时升起的太阳就好了。

我所生活的地方,就像鸟巢里安栖的蛋的外壳,也可以换个自欺欺人的说法——永远在极昼亦或极夜当中过日子。从我在某个节骨眼里发现“我”自己时,这种体验也可以被称作为人的记事伊始,因为自那刻起,感觉脑中会像写日记一样去描述什么事物。正是那时起,父母双亡而惨为遗孤的事情烙印在我心中,不过对父母亲的离去却没有相关的记忆。我总在想,父母什么时候离我而去的,不过换种说法,只是我看不见他们的存在罢了,原因是我被裹在蛋壳里。

只要长大终有一天会和他们重逢的吧,生出这样的想法倒不意外。之后即现在,我就在这个类似孤儿院但更为准确的叫收容设施的地方,这边衣食住都不是问题,步行的话就可以去到想去的地方。我在这里受教育,和一些心肠善良的大人生活。有的孩子,兴许是出于受照顾的感激,兴许是发自内心的称呼,就叫他们“爸爸”或者“妈妈”。

我很少这么叫,大概是我学会并理解叔叔阿姨一类的词汇较早。在我看来,尤其是对我们大家来说,无论是爸爸妈妈还是叔叔阿姨,也都只是一种服务于叙事的称呼而已。比如过家家,就是这种叙事框架之下展开的游戏。我静悄悄听着他们灌入情感,在一旁远远望着大人扮成老鹰捉搭肩成一列的小鸡,默不作声,一个人思考的习惯就此而来。

她又把脸颊贴过来,不过这次我有所防备,撤走本子并且身子左斜。见我这副势态,她也终于边拟声着小贼心的遗憾边口头承诺:“不看啦,不看啦!”

她是最早一个看见我的人。但是这场相遇就像空气的自然流通,她也一样不太合群,但是和我略微不同。主要是身体发育上,年龄和我们相似,苦于身高矮小、说话口齿不清。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对她还是太辛苦了,老是见她由于手上力量不足又在排在队伍最后,她努力的样子使我心里很难受。父母双亡的谜埋下我对叙事强烈追求的种子,而她那副心酸的姿态唤醒了种子的冬眠。

前列的高个子男孩喊着嘿咻嘿啾的打劲话,随其后的一列人齐唱欢快节奏的儿歌,扮老鹰的学得有模有样,张开双翼、屈膝慢跑、嘴里不停喊着“我来抓你们喽”。大家绕了一个圈又一个圈。在最后一个女孩面前的是位勇敢坚强的男孩,和她差不多高。他转过头,嘴角表示笑意,轻声请求女孩抓紧他的衣服。他不会在意的。设施里的灯光、满是涂鸦的白墙、放有玩具的桌子……我们在头晕目眩中将这些尽收眼底,愈来愈重合,在那首把极昼唱成极夜的歌谣中,无数双好动的腿都是快乐的发动机。

对身在最后的女孩来说,就算眼中的画面天翻地覆,长长的队列把她甩得方向错乱,她始终没有和男孩分开。任由画面快进或慢放,每一帧都是以他为中心。渐渐地,她一定觉得正是这样,正是躲在那位男孩的后面,正是自己的视线被他所占据,自己才没有被抓走。最后,老鹰的邪恶计划泡汤,游戏胜利,全员坚持到底。

以上老鹰捉小鸡都是我那时的想象,虽然不太成熟,叙事给我带来的魅力当时已可见一斑了。接着我顺便想象以他们的视角观看我——略瘦的小孩,夏威夷的橄榄树长在橙黄上衣,一轮开裂的烫印落日显眼,军旅款式的迷彩短裤,露出黑黑的膝盖。估计那时玩得起兴的他们,没有注意到我手中死死拿着的笔,那支绘画用的笔。

“挺有意思的不是么?”她卷起手指,顶在下巴上,歪着头,像是要把疑问倾倒在桌面给我看看,好使我琢磨清楚。她真是从小开始就不害臊,一和人说话就盯着他,即便两人注视也不挪开眼。而且她还单方面觉得我俩是青梅竹马关系。单方面,我从来没有对此承认过半分。

“那当然啦,毕竟我当天晚上回去就写在记事本上了,这可是我的处女作!”我拍拍胸膛自豪地讲道。桌上的本子翻到第一页,上面是歪七扭八的字,脱离分割线约束,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乱涂乱画。

“嗯……我想想,儿童……儿童连环画!”她又瞧瞧那本子,大声发言道。颧骨上嘟嘟的肉挤着眼睛,看起来眯眼像轻蔑我一样。

“不是儿童连环画,起码是儿童文学吧,常识啊常识。”我双手彼此分开,摊平像举着一杆天平,比划着意义不明的东西。

“等等?这是什么。”她突然叫道。我顺着她指向的方向看去,页面左上方的空白处,写着:敬启,将来的叙事大师,迷人可爱、受人欢迎的小说家,文学文字的忠诚卫道士——莲溪实。

我一下害羞得涨红了脸,拽着书边,一巴掌合上了书。“什么……什么鬼啊,莲熏实,根本不认识啊”。闭上眼睛。另一只空出来的手,朝她所处的位置推过去,结果碰到了软乎乎的玩意。独特的触感。求知欲的好奇心驱使,我又往前触摸了一下,同时睁开眼睛亲自辨识。

“啊啊啊啊啊啊啊!”我们俩看着对方,同时叫了起来。

“你你、你这么做,溪实先生要是知道会不会大失所望!”她手臂护着胸部,脸红成了熟苹果,并和椅子一起移开了一两格。好在终于没有那种只会让我更为害羞和不堪的目光了。

“已已经知道了啊,”说完后,我突然反悔,两手相叠握住嘴巴,“不……不知道,这个叫莲溪实的家伙是谁,很厉害吗?”

我们沉默了半晌,气氛尴尬到了极点,像是到达顶处犹豫不决的过山车。我的余光瞟到她慢慢解除戒备状态,但还是一言不发。为什么那时不干脆一把推开我,明明是我一人的冒失,而且是非常不雅的过错,怎么如同两个人都被严惩似的。她的手正在放下,头还是低得死死的,可千万别看我。我拼命在大脑中检索合适的理由,像正常上厕所一样走开,可是砰砰的心跳给予了太快的血液,把我那些天才般的脱身理由冲走了。

如果是青梅竹马的话,这样的闹剧应该在接受范围吧……不对,我要是真这么想了,那才糟糕,简直玷污了这种美好纯真玩伴的意象。可能用了这个词作辩解,我余生都厌恶“青梅竹马”这一词汇。

正当我刚准备开口,向她先好好道歉声明一番。

“溪实,”她说出这个名字,我匆忙应了一声,“捉迷藏。我们一起来玩吧,小时候的捉迷藏,这次一定要找到我哦。”

她的身影远去,她的笑容在我眼帘里成了一道渐行渐远的幻影。我一下子愣住了,心脏的跳动更加猛烈,大脑却下达不出任何指令。我像一个在热闹中断电的机器人,外表毫无变化,内部的各个部位却已经停止了连接。她跳着,左脚步跟着右脚步,仍是少女般的灵动。手里的钢笔漏出墨水,一滴一滴拍打地面,污染了奶白色的瓷砖。

那道幻影转过身来,仿佛数个声音同时迸发,数道残影同时面向我——

“与之对应的,溪实,我一定不会让你找到的噢。”

调皮的单音节结尾。

声音越拉越长,奏出弦乐的空灵。偌大的白色房间,我坐在一侧的桌子旁,桌上是我十六岁的小说。那是我刚刚正在写的小说。墨水在地板的格缝中流动,提笔落墨,就着这支摔废的钢笔,以十六岁的文笔洇染了全部。在我的叙事变成单调的黑之前,也试图寻找过她。


水仙住在水仙花中。卢漫长的一生在挪威的一口河湖旁度过,那里只有纯白的雪景,是天地被削去所有颜色后剩下的最美的一种。他经常和邻居家的朋友,其实是一栋被另一头无名的夜月狼鸠占鹊巢的木屋。一种可能是老主人自然死亡或者自然离去,像飘絮一样,像雪花一样,另一种可能指向残忍的猜想,狼杀害了那家主人。不过对于卢而言,两者没什么不同之处。卢每早会用他的大嗓门,自作多情地叫醒他的邻居,方式是讲述自己在奥坎克的奇妙经历。

他说帕吉人和拉马人都是一群血性的疯子,也是真正的男儿,他们判断英雄的方式是徒手搏熊或者族内生死决斗。最刺激的是,他们会攀登海明威只敢写而不敢付诸实践的乞力马扎罗雪山。最后,卢结言道,这就是两个种族灭亡的原因,他有时会附加一句嘲弄口气的谑语(而他自认为是至理名言)——繁衍是生命永恒的先决条件。

她又偷摸摸上前看我写的内容,我的新叙事,这一次她一定很沉醉其中吧。我对这段的表现力与描写水平非常自满自得,水仙的天真与卢和野蛮人的野性,美丽被暴力与骄傲所侵害。特别是最后那一条总结,简直是揪出理性的心脏后,看见的却是一个疯癫的核。我偷瞄她的脸,照旧一副惹人喜爱的脸,还是之前的那位少女。

洁净衣裙面料的清香、身体特有的肤香还有垂下的使人陶醉的发丝。

在我精心为她而撰写出的叙事里,她一定孤零零地坐在花骨朵儿时期的万花丛里,抱膝就坐、头埋在腿部。她很消瘦,站立都十分吃力,病态的美环绕着这位掘坟自跳的姑娘。以白皙描述的代价是失去皮肤的血色,以娇嫩修饰的后果是成为任人宰割的对象。她就像一只雏鸟在一颗卵壳中,小心翼翼地生存,期望逃出灰暗的世界里。她是我最好的模特,是我思想的容器,因为,因为她会说我最喜欢的语言。

因此她所在的花海顿时姹紫嫣红,她所待的世界必须美轮美奂,鲜艳的花瓣会像精灵一样围着她。我会给她一个爱丽丝梦游仙境的完美叙事,因为她也是我的基座与标准。这将是我的终生使命。

我抓住的她的手腕,从椅子上艰难地站起来,然后满眼繁星地看着她,期待那张脸颊再次像阳光一样照进我的眸子。我身上沉寂许久黑夜就是为了给她的闪亮登场做准备的,她多么像我笔下准时出场的太阳!

“怎么样!”我欣喜地发问道。

“嗯嗯,还好吧。”她作肯定样的点了点头,不过神情有些茫然。应该是我问的太宽泛了,但我想她一定是喜欢的。只要我肯愿意稍加引导,她便会像发现新大陆的人们一样,从头到尾有条不紊地讲述那些叙事的细节。想想那些千奇百怪的乡土民居,脸上抹着奇怪颜料的印第安人。

“你觉得最后这句话怎么样?”

“好难启齿啊,哈哈哈,我也不是很懂文学什么的,”她摸着后脑勺,快想,静下心好好想,“不过的话,读起来有些生硬呢。”

不是我期望的评价。

“那么这段叙述卢在奥坎克的奇妙经历如何?”

“卢?奥坎克?”她在疑惑。

“不用在意,都是叙事必要的而已。”我认真解释道,真希望她马上便把我的良苦用心理解得透透彻彻,犹如会读心术般。

“硬要我来想的话,卢的行事有点儿太没逻辑了,而奥坎克经历的那部分还得多点绘声绘色的描写吧!是吧,我也搞不太懂。”

不是我欲求的观点。

“那么那个老主人的传言呢,是不是有点诡谲的叙事气氛?”

“诡谲的叙事气氛?”

“你想一想,老主人到底经历了什么,夜月狼为什么在哪里,是不是很引人思考?”

“我再看看……你说的对,是有一些,但是两段内容太短了。”

不是我想要的言辞。

“我可以加长,听你的吩咐!”我立即答道。

“不要太累啦,溪实。”她温柔地叫出那个名字,带着握住她腕部的手,一起放在我的胸脯上,简直像在归还借来的物品。“就留下开头那段吧,我很喜欢,真的,溪实。‘水仙住在水仙花中’,意境超级美!比喻啊,象征啊,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溪实”,她又叫了一遍那名字。随风摆动的裙摆,单薄的肩部撑起的上衣,丰满的……那双祝福的熠熠煌晖的眸子,轮转金光的荡漾的水面,秋水的眸框。我的叙事,全部擦去。献给十八岁成年礼。

削减她认为的多余部分,留下纯白的雪景。

水仙住在水仙花中。

“喜欢。”她表达着我不喜欢的。

“溪实,一定疲惫不堪了吧,我们再玩一次捉迷藏好吗?”她说着我最喜欢的语言。

“你——捉——我,好吗?这次千万要用尽全力找到我噢。”她给予着我思来想去求之不得的叙事。

风雅是风蚀雅丹,蓬草随风飘零,在落日斜烤下燃烧。荒漠边塞只有莽莽黄沙一片,那些往昔熟悉的景象,好像被这股高原之风侵蚀。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行走在这无边无际的漠土,为什么被那昏黄的天空流放。这么大,这么辽阔,这么令人茫然、绝望,我怎么可能找得到你。

土墩与沙丘、崎岖起伏的城堡、凹陷的沙地。

你消失了,带着我最喜欢的语言,带着我最热爱的叙事。

风景之前并无我,

我之前并无风景。


闷热的录音棚里,高个子在抽烟,他曾是老鹰捉小鸡里带头的那个,曾经我年轻不懂事、小孩子胡闹,把他写得夸张过度。我们工作之余就时常在调侃这些。不过仅限于工作与工作的闲暇时光,生活中我们不想各自来往。我有我的生活,他也有许多事情要做。据说这档节目完结后,他要去挑战攀岩。

“乞力马扎罗雪山?”他手中燃烧殆尽的烟掐灭在玻璃烟灰缸里,“可别开玩笑了,许石兄,上来就挑战高难度我可受不了。”

皱成一团的烟死在里头。

“话说回来啊,要不是你撑着,像我们这种怪谈类节目有啥看头?”

……

“是啊,我们倒占点优势不是么?”

……

“你去哪儿,”在门被关上的刹那,“你小子别玩捉迷藏啊!”

我的行走轨迹停止在熙熙攘攘的十字路口。现代城市林立的高楼大厦,比数千年的长生树还要雄伟高大,错综复杂的房屋道路规划建设,使得人们在一块无形的迷宫里摸爬滚打,寻找自我注定的出路。我迈下谨慎的一步,像乡巴佬捻手捻脚地踏进金碧辉煌的宫殿。一路上,我的脸平视着各类数码商店的橱窗柜。我可怜地打量并横扫着橱窗中的每件商品,成双的情侣款手机、两个听筒的耳机、一对双人游玩的手柄。

我走近商城里,寻遍每个角落。顶部洒下琉璃色的碎片,显得我在这堆商铺里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估计是在热恋中吧,一男一女互相品尝对方的奶茶,从我身边不留痕迹地路过。玻璃橱窗、瓷砖地板和宽大电视屏幕,都照映出我的模样,仿佛那虚像之我与我永世隔绝,形影不离却无法触及。

他对现在的自己很是满足,却意识不到这种满足感。在他为其工作的节目里,主要是负责撰写文稿,他每天的闲暇时光就是操拿着笔杆,仿佛一心想从极夜写到极昼。他不孤独,在人来人往的城市洪流里,在堆满杂志与书籍的逼仄出租房里。他很满足,但又不怎么觉得。

天空的太阳,太阳的阳光,阳光的光谱,光滑的幕墙玻璃将一切偏折、反射、分解。

一切都流于叙事

我是个无病自哀的人,未来将是一片昏黑,只因我将过去撕碎成屑,我的碎屑,那些全不能被语言所剥削的事情,通通变成纯粹的叙事。二月十四日离真正的春季还有一定距离,可实际上也很短促,思绪翩翩起舞,又是独自一人的午后,我已是孤独的修罗。

我走近商城的心,送了她最棒的礼物。礼物藏在礼物盒中,这次换你来捉我吧。

别了,我的叙事。


别了,再见吧,我最爱的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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