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判女巫的书信(三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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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从未存在,女巫不再存在。

亲爱的妈妈:

今天就是结束了。他们闯进了我的住处,撕毁我的稿纸。大人,老人,孩子,妇女,举着火把和铁叉,恶毒地将我拖到街上。牧师诅咒我,警察殴打我,██绑缚我,就连野狗也冲我吼吠!

我被带到了当地法庭,判决书上不出所料地“女巫”二字。那些听着判决的人们流着眼泪,圣洁地跪下,可他们干的是怎样一种龌龊之事!他们吸着甘甜的蜜,披着光亮的鳞片,可一转过身来,就要用蜂刺扎我,用蛇牙啮我!

他们说我的书是异端,是魔鬼的文字。明天他们就会用这些书作引子,将我烧死在那柱木桩上,直到我失去声息。

但此刻我声息仍存,妈妈,我写下了这封信,并恳求您保留我的书稿,带着它们去到[数据删除],不要惧怕那些拿着火把的人!

爱您的

██

亲爱的亨利:

很抱歉我不能赴约回家弥撒了,他们判处我九个月的监禁,没有辩护和上诉的权利。

用言语很难说清如今的情况,我凭巫术法案被起诉。如果检方不向我解释,我根本不知道这部法律存在过。那是专门用来对付我这种坑蒙拐骗的小蟊贼,以教训我们这些自以为能通灵的白痴的。所以,你不必担心我会遭遇两百年前那种野蛮的折磨。

哦,我的亨利,今时不同往日了,女巫这个头衔不再是到处乱飞的苍蝇,想停在谁身上就停在谁身上;现在一定要努努力才会成为女巫,当着别人的面吐吐白布,放几只娃娃,就像我一样。恐怕那些被烧毁的灵魂,在天顶往下俯视时,一定会苦涩地蹙起眉头吧?

说到俯视,你真该来看看今天的老贝利。那些体面的人儿都站在我对面;不够体面的看着热闹;最不体面的,都站在我的身后。真是一出活活的人间马戏团!

这真是报应,我的好亨利。我招摇撞骗,利用那些心碎的人们,他们已经脆弱到了相信布做的人偶就能召回灵魂,加点香油,加点肥皂,加点[数据删除],他们心心念念的人儿就会出现在他们面前!哦,为了自己死去的儿女夫妻,他们仍然愿意像簇拥着流血的耶稣一样,站在我的十字架下。到头来还是损人不利己啊,我的好亨利。

而我已经无法赎罪了。站上庭审之后,我就已经是真正的女巫,再由不得我。

替我向孩子们问好。战争结束之后,我们就离开朴茨茅斯。

爱你的

海伦

亲爱的@LifeLiterature_official:

很抱歉,您于本平台投稿的视频《(二补)欲盖弥彰:关于失传媒体〈后猎巫时代:███·██回忆录〉的寻找与研究》中17:██~1█:██21:01~21:23部分违反平台投稿准则有传播未经证实的内容倾向(详情),视频已被下架。请仔细对待作品内容,感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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