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歌一曲,又名镀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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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斯考德家族

(公元前1095~公元1998)


圣贝奥尔·白斯考德
(Beol Bascove/Beor Beskaud,公元前1095或1094~?)

其名字有二十余种拼法,此处列出《筑圣录》和《马歇尔残篇》的版本。卒年不详,据说在逃往Amoni城邦的路上被人射杀,死时戴着青铜头盔。学者、酒棍、懦夫、自大狂和说谎者,机神教帝国(其国名今不可考,故称)灭亡后追随罗伯特·布玛洛Robert Bumaro一世的诸使徒之一。其肖像多已散佚,仅剩一副据其雕像所作的画像的十八世纪复制品,见之于新泽西一富商家中,该富商的为人和他一样卑劣,常以自己拥有一副古老的使徒肖像而洋洋自得,却没有和这位使徒同等的学识。关于贝奥尔前半生的记载甚少,一种说法是,他出身于机神教帝国一平民家庭,父亲是书记员;另一种说法则称,那个时候,白斯考德家族已经是豪族了。在流亡时期诸使徒中,贝奥尔并未居于重要之列,但仍然有许多个故事流传,其中最著名的是屠夫与羊的故事。这个故事被公认为最复杂的使徒故事之一:


  1. 大道上尘土飞扬,前方渐渐浮现一个市镇。日头非常炎热,筑造者布玛洛看见一个屠夫牵着一头羊走进院子里,羊温顺地点着头,蹄子哒哒地响。于是伸手指羊,问旁边的贝奥尔:“那是什么?”
  2. “一头羊。”贝奥尔回答。
  3. 于是又指屠夫:“那是什么?”
  4. “我不能知。”贝奥尔说。
  5. 他们看着屠夫把羊杀掉,然后开始肢解。这时屠夫挥刀砍羊骨头,刀“乓”的一声断了。筑造者又指着屠夫,问:“那是什么?”
  6. “我不能知。”贝奥尔说。
  7. “神的使徒观察一切。”筑造者评论道,指向羊被肢解后的各个身体部位:“那是什么?”
  8. “神。”贝奥尔说。
  9. 筑造者指向屠夫:“那是什么?”
  10. “神。”贝奥尔说。
  11. 筑造者指向断刀:“那是什么?”


关于此处贝奥尔的回答,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记载。在破碎教会的史料中,贝奥尔的回答是“神”,而在齿轮正教的记载中,贝奥尔回答“人”,因此这一故事频频引起两派神学家的争论,诸如此类的争论在十九世纪达到顶峰,而真实情况究竟如何已不可知。

据传,贝奥尔还曾向罗伯特·布玛洛一世夸下海口。“只要我的子孙还有一日姓白斯考德,”他手按在剑柄上说,“他们就不会有一日停止侍奉机神。”然而在许多个世纪以后,人们却常常在玛提厄派而非布玛洛派的成员卷宗中发现白斯考德的姓氏——不过,由于诸使徒行传中并没有记载贝奥尔的姓氏,所以一度除了白斯考德自家人,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事。——直到《瘟疫年纪事》被完全破译,这段誓言乃至于整个故事才为世人所知。




柯里米·白斯考德
(Jeremy Beskaud,生卒年不详)

流亡者,贝奥尔·白斯考德之独子,机神教帝国灭亡后与父分散,行踪不明。不过,柯里米似乎在非常年轻的时候就接受了强化性改造,并且很可能活到了公元前340年。《短歌》(出土于撒尔多利斯图书馆遗址,后来由马歇尔·白斯考德破译,今已散佚)中的第57首和第113首提到,公元前340或342年,一位名叫柯里米的老者前来觐见马其顿王亚历山大三世(即亚历山大大帝),劝其将祭祀的主神移为火神与锻造神赫菲斯托斯,由于赫菲斯托斯双脚残疾,老者称其为“破碎之神”或“残损之神”。同样的故事也见于《短歌》197首,但在这首诗中老者叫做梅利尔,被游说的国王则是大帝的父亲腓力二世。

以下是根据后世史料还原的《短歌》第197首片段:

阿瑞斯的战士
吃下了太多的盐。
血与肉使我不能高歌
除非破碎的真理啮合。

如果这一记载确指柯里米,他的请求应该遭到了拒绝,并极有可能随马其顿大军向东行进,滞留在后来成为哈里发帝国,也就是阿拉伯第二机械帝国国土的地方。亚历山大帝国分裂后,旧破碎教会的教徒开始在此处聚集,其中不乏不远万里自Amoni城邦迁来者,主要目的大概是传教。据推测这是出于柯里米及其子孙的影响——那时候贝奥尔已经位列诸使徒之殿了。这些信徒的聚集对日后阿拉伯第二机械帝国的崛起有所推动。




卡比尔·贝奥尔·白斯考德
(Kabir Beol Beskaud,约6~447)

阿拉伯第二机械帝国工匠,流亡者,早期教会成员之一。父母不详。事实上,生命那最初一百年甫一过去,他就始终生活在无尽的流亡中:从一块土地到另一块土地。他在安条克染上热病,在以弗所染上黄疸,在漂洋过海去西西里岛的旅途中三次被坏血病击倒,却都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并坚持到441岁才溘然长逝,那时他的愿望只是不要被人忘记而已。他曾经十三次横渡地中海,像收集字母那样在罗马帝国的眼皮底下收集信徒,然后于438年与罗伯特·布玛洛一世相遇,后者正忙着建造一支船队,也有人认为是一支军队,然而不知为何放弃了。关于卡比尔·贝奥尔的文字记录自此变得非常稀少,通常认为可信的说法是,卡比尔·贝奥尔极其爽利地接受了筑造者的主张,决定追随对方,让出了信徒队伍的领导权。他得到的回报是,如今,在他们相遇的地方建有卡比尔·贝奥尔·白斯考德的衣冠冢,铜碑上细细写了他流亡的经历,并附有一句简短的墓志铭:


他的眼睛必和信仰一起浮现,永垂不朽。


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发现有关卡比尔·贝奥尔·白斯考德的记述。


伊本·白斯考德
(Ibn Beskaud,生卒年不详)

可能为卡比尔·贝奥尔·白斯考德之弟。乐师。

伊本屡次作为主角出现在《筑圣录》的寓言故事中,关于他的出身没有任何记载,所以他可能是作者、卡比尔·贝奥尔·白斯考德的孙子或曾孙卡弗西·白斯考德杜撰的,但是白斯考德家人依然将他写入了族谱。这份族谱在1829年烧毁过一次,因此白斯考德家族公元前十一世纪以前的历史已不可考,公元前十一世纪~公元九世纪的内容基本缺失。

隐士兄弟中的哥哥马歇尔曾经给弟弟柏克讲过一个伊本的故事,使得后者是那样狂笑不止,前者却丝毫不觉有何可笑:

伊本·白斯考德坐在路边弹琴,那人听见了,向他走来。伊本认出那人的名字叫做死,便默不作声,假装没看见,开始弹一连串和弦。死不解地站在他面前。“你为什么要这么弹呢?”死问。伊本充耳不闻,依旧奏他的和弦。过了一会儿,他弹起一个简单的变奏,于是死住伊本·白斯考德的身旁坐下,伸手扼住一根琴弦。伊本停下了。“怎么了?”死说。伊本又弹起来,只是不去碰那根琴弦,奏出的声音却与先前一样美妙。死听了,又伸长指甲,按住第二根。然而这一次伊本没有停下,而是让曲子的基调变得低沉。

死露出惊讶的神色,嘴唇的色彩不断变幻,渐渐放松了手指,随着手指力道的减弱,曲子的调子也跟着往上走,等到手指完全挪开,竟变得比原先还要高亢。死讪讪让地叉着手。过不多时,曲子弹完了。于是死又把指头压在琴弦上,并且压得很紧。伊本看了看,也把一根手指摁在琴弦上,压紧。死慢慢地松开手指,指尖和弦保持着大约四分之一寸的距离。这时伊本突然松开手。死大叫一声,指尖破开一个小口,流着灰色的血。“为什么?”死问。伊本低头不答,开始弹一支新曲子。死飞快地伸出手,挑断了一根弦。伊本马上把琴摔了,坐在土里瞪着死。死怔了一下,突然大喊:“你赢了!”接着他吮着指头对伊本说:“作为输家,我理当送你一件礼物,这礼物你很快就会见识到,它是在你一个子孙的梦中完成的,尽管……1

他的兄弟看到了全部的过程,感到十分困惑,便向伊本请教他行为中的秘密。伊本说:

“那人是个疯子,我不想和他说话,只管弹自己的。可是他把那脏手放到弦上,我只好逗他一下。……他一个要饭的,怎么打得过我,在那扮可怜相……生气了,我那弦是请人拿上好的羊肠子做的,他明摆着不让我好好弹琴,一生气,我就把琴摔了。”



卡弗西·白斯考德
(Cafferty Beskaud,约907~1331)

第一个在正史中有详细记载的白斯考德,一位“银匠”2,卡比尔·贝奥尔·白斯考德的孙子或曾孙。生子马歇尔·白斯考德和柏克·白斯考德。他爬上权力顶峰的时候,罗伯特·布玛洛一世刚刚仙逝不久,而教会虽说表面上达到了统一,实际上却是一碟蛆拼在一起,各自在盘子的角落挣扎扭动。卡弗西接手这个烂摊子时,已经因寻回了罗伯特·布玛洛一世的手稿和神之心而闻名,同时也是教会内最杰出的建筑师和诗人之一。虽然如此,卡弗西的名字却总是和毁灭联系在一起:他亲自参与设计的三座教会市镇卡弗西本、玛土司和著名的巴尔沃克分别于1326年、1831年和1830年崩溃。但和他执政期间的所作所为比,这些只能算是末节。

1283年,卡弗西就任银匠,仅仅在掌权的第二年,他就处死了自己的父亲艾里·白斯考德(?)3,亦即初代筑造者的最后一个侍从。处刑手法是让犯人饮下微量神之脓,然后嫁接到神之心上去。“这是一个信徒所能承受的最高荣誉。”他振臂高呼,“如果不是困于形势,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这样做。”同年,他向各个教区放出成千上万只机械小鹦鹉(由柏克·白斯考德发明,直到1861年才停止使用),灰色的,蓝色的,银色的,仿佛冬天的风席卷了整个教会,以不可思议的效率统合各教区并普查人口。据说“卡弗西的小鹦鹉”有可能飞到了中国,甚至跨过大洋发现了美洲,比哥伦布早了两百年呢。这一事件对那一代教徒的影响至深至巨,以至于后来“卡弗西的小鹦鹉”成为一个教会习语,意指告密者或密探。或者干脆简称“鹦鹉”:“咱们头上架着只尾羽翘得高高的银鹦鹉呢。”卡弗西本人晚年亦不无凄凉地在《筑圣录》中写道,“伟人和恶人是不会死的,他们活在子民的语言里。”

其实卡弗西干的事情再清楚不过:他查看所有人的档案,把反对他的和他认为无用的人放到另一个抽屉里去,好像对付他父亲那样对付他们,哪怕他们远隔万里——这一壮举教他的主子罗伯特·布玛洛二世也荣膺了个“疯教皇”的雅号。——他执政时期居住的教堂在卡弗西本。“破碎之神的羽翼上,”那里每天清晨都有一大群鹦鹉播报,“没有一片羽毛是多余的。”诚然,他把他们喂给了神之心,但这可不是什么慷他人之慨。“把你们无用的生命投入到伟大的事业中去!”他大声疾呼。“为了教会的事业!为了破碎之神!”如果哪天他不行了,不消别人来,他当然会去见麦卡恩的——假如这能早点修复神躯。神之心在他的精心喂养下渐渐抵得上一座小房子,常常用嚼来的几十双脚在镇子里走来走去,蜂巢似的无数侧面统一放射金属光泽,看起来更像某个血肉的邪神而非机神。

不过这样的日子并没持续太久。兴许是因为过于独断专行,罗伯特·布玛洛二世对他的忠诚产生了怀疑——天大的冤枉,上哪都找不着比卡弗西·白斯考德更虔诚的人了,然而这些淤积的怀疑还是发了芽。1325年,卡弗西本的教徒暴动,将卡弗西围困在教堂内,朝他投掷座钟和刨子。卡弗西坐在祭坛边,一听到外面的声音,就把祭坛上的祭器全扫到地上,站了起来。他的脚步声如同射击,一只小鹦鹉撞烂在他脸上:“麦卡恩啊!”很快,他从教堂顶上探出头来,对着地下汹涌的人群咆哮:“好,我给你们看看神是什么样子。给你们看看神,你们这些异教的狗!”话毕,神之心便冲破了教堂的大门。二十七小时后,镇子才重归寂静。那场事件的幸存者没有一个愿意回想那日的场景:暴动造成549人死亡,也摧毁了镇子上绝大多数建筑。卡弗西本由盛转衰,次年便被撤销。此事在教会高层同样掀起了轩然大波,乃至于相当数量的教会元老认为“神之心”其实是异教的邪物,卡弗西亦遭撤职。1328年,他被流放到一个小村庄,名叫胡西尔或胡利尔的,从此一病不起——这病让他成为第一个病死的、曾饮下神之脓的教会成员。1331年的一天夜里,卡弗西把次子柏克叫到床前,将自己穷尽一生写就的诗稿《筑圣录》未定稿托付给他,旋即死去,而此书日后成为布玛洛派诗体经文中的经典。至于另一个儿子马歇尔,他不幸死在父亲之前,一辈子全花在了研究罗伯特·布玛洛一世的手稿上。



马歇尔·白斯考德
(Marshall Beskaud,997~1288.4.13)

卡弗西·白斯考德之子,玛提厄派的先知与圣人,饱学之士。1107年,他开始在山中隐居,并钻研罗伯特·布玛洛一世的遗稿。遗稿由十三种文字写成,其中十二种已经灭绝,名字也消失在时间之中,渗透出尘土与虚无的味道。马歇尔隐居的最初十年,山下村子里的信徒们时常可以看到他下山打水或收集石头,黄铜长须逐渐垂到地面,宛如榕树之根。下一个十年,他们看着他的石屋一点点被青苔和藤蔓所吞噬,更像一座坟冢而非居所,却再没有看见过屋主人。偶尔,会有一只机械小鹦鹉从山上飞来,在村庄上空盘旋,高叫着“白银,白银,白银”或“打蛋器打蛋器打蛋器(鬼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儿)”,直到他们将他要求的东西放到门口为止。不久石屋的轮廓愈发难辨,信徒们便在屋顶上种了猩红的百合花,一到冬天,百合的枯茎就像金属线编成的残体。话说回来,马歇尔从未要求过任何食物,这似乎从侧面证明了一个说法:对于饮下神之脓的人来说,饮食,睡眠,甚至呼吸都仅仅是出于习惯,必要时大可以抛弃。

没有人知道马歇尔·白斯考德的地下书房有多么巨大,从而足以存放罗伯特·布玛洛一世浩如烟海的遗稿。一百八十一年间他破译的文献数以万计,其中包括《瘟疫年遗事》和《鳞爪集》,甚至包括《短歌》与《布玛尔远征记》的部分篇章。他从黄金中提取钢铁,借助满月月光和水银的力量,洒下光芒驱逐埋伏在书架缝隙中的一百万只蠹虫,取水机器每天晚上打来一桶水浇在他头上,以免他在茫无际涯的研究中陷入谵妄,虽然最后凉水已无法遏制他的疯狂,这水却成了他计算时日的方式。有时一夜之间他会看到太阳十五次升起,河水兜头浇下,他才惊觉只过去了一天。后来他扑在地板上,一片黑暗中,他用黄铜的唇齿将手稿一页页咀嚼,薄脆的纸页上写满了当年初代筑造者蘸着咖啡或污泥写成的字迹,其苦涩的味道令他热泪盈眶。“那感觉好像跪在金属的冰面上。”他在日记中记录道。

但是这都还不够,不够,不够,仅仅十二种死去的语言无法满足他的需求。他的理论应该完美无缺才对——至少要比筑造者的理论更无懈可击才行。应当有一道雷霆降下,发出黄铜与青铜悦耳的摩擦声——可是实验永远充斥着纰漏。——事实上,连马歇尔自己都没料到,他并不爱神,也不爱教会的事业以及诸如此类的任何东西,他爱的是真理的绝对概念,一种创世之初就不曾变更的东西。蚂蚁并不知道它们在干什么,只凭荷尔蒙的刺激行动,而真理远比荷尔蒙更加致命。因此罗伯特·布玛洛一世的手稿对他没有哪怕一丁点实质意义,因为他们的神——麦卡恩,破碎之神,机械之父,万灵之源——早在时间诞生以前就死去了,一如一位父亲可以在他的孩子出生之前死去一样。

临死前的最后几年,他以一种难以言表的狂热编造着自己的理论。一天深夜,他伏在书架前睡着了,那会儿他有几十年没入梦了。一二八八年四月十三日,他从一场绵延数月的大梦中醒来,条件反射地伸手揉眼睛,发现眼中正有泪珠滚出。他将手指举到面前,看到上面擦满了铜绿,泪痕随着泪珠的滚动破碎,如同贝壳。“原来如此!”他大叫道,马上给小鹦鹉上了发条,小鹦鹉嘎嘎叫着朝山下冲刺:“油灯!油灯!油灯!”等待油灯送来的短暂时间里,马歇尔坐在一地尘土中,发觉浑身上下一切铆合的关节都已锈蚀膨胀,走动时如一座山般吵闹,而此前他一直浑然不觉。“一切都清晰了。”他嘟嚷着,拿走门口的油灯,用灯火去点手稿的书页,它们已经一钱不值了。白烟升起,掩盖了马歇尔皱纹纵横的脸,当时他还不知道后来会有个叫玛提厄的破碎教派因此封他为圣人与先知。

火焰很快蔓延到整个宅邸,天花板倒塌了,无数书页沿着看不见的梯子攀援而去,几个世纪以后,这些幸免于难的杂编和后世那些托名于马歇尔的残书被称为“马歇尔残篇”。大约下午三点,信徒们汲水将火扑灭(这一举动融化了不少原本完好的泥板),越过烟雾缭绕的断壁残垣,在书室的角落找到了马歇尔·白斯考德的圣体。那天空气更加寂静,沉默更加古老,无边无际的黄铜须发包裹着死者蜷缩的躯体,似极一朵绣球花,那只机械小鹦鹉在旁边飞来飞去:“打蛋器——打蛋器——打蛋器。”由于搬动他实在太困难,信徒们只好将他原地下葬。他们只知道死者是一位学者,根本记不起他的名讳。于是他们草草堆了个土包,依旧种上猩红的百合以示标记,让人觉得生马歇尔·白斯考德已经同补锅匠的屁一般消散于空中了。十三年后,山下的村子修了一条通往外界的大路(此前,除了卡弗西的小鹦鹉,谁也没进过村子。),马歇尔的死讯才传到他父亲耳朵里去。

他没有来看望儿子。



柏克·白斯考德
(Bok Beskaud,1065~1493)

卡弗西·白斯考德之子,卓越的诗人和天文学家,修改和续写了其父的《筑圣录》并将之转换为散文体,白斯考德家族族谱最初的编纂者。与他的哥哥马歇尔一样,人生绝大多数时间过着隐居生活,因此被称为“隐士兄弟”。自他哥哥马歇尔教会他使用星盘、罗盘和六分仪(六分仪这玩意儿,俗人想学会使用还得几百年呢)起,他就开始从天体那儿寻找神谕了。“不要再坐在金属的反光里了。”卡弗西对他说,但他充耳不闻。

大约1105年,马歇尔辞去教职转而云游四方,给他留下一栋滨海的偏僻大宅,海风为宅子带来盐和泥土的味道。柏克收拾行李出发时,正好撞上巴尔沃克的机械小鹦鹉归来。它们混在鸟群间,播下一片纵横交错的叫声,降落在卡弗西本教堂顶上好似栖上浮木。他的儿子阿尔戈当时已经十七岁,却从未见过父亲的发明。“柏克,那是什么?”他伸手指过去。——布玛洛派的后继者追溯这一场景时,往往将其与贝奥尔·白斯考德的那个故事联系起来。——“那是神,阿尔戈。”柏克回答,爬上一辆帘子厚厚的马车。旅途余下的时光里,他一直在回忆孩子的母亲是谁,但始终想不起来。她姓氏的首字母好像是B,而名字首字母是I。

抵达大宅后,柏克欣喜地发现房子有一间视野开阔的阁楼。“那儿离天空最近。”他对阿尔戈耳语道,迅速地建好了一座观测室。那时他已经从阿拉伯人那里传染了嚼槟榔的恶习,在各个不见光的角落里乱吐槟榔渣,连在阁楼上也是这样。整理马歇尔留下的东西时,阿尔戈发现了两大箱刻有古怪符号的骨头碎片,据说是从印度甚至更遥远的东方收集来的。柏克·白斯考德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吩咐把箱子搬去堵住壁炉,免得什么动物通过这无用的设施跑进宅子。随后他将自己关进阁楼,连续三十日不合眼观察星空,直到某天暴雨大作,他才想起来自己有三十天放着阿尔戈不管了——他只教过他读写,使得阿尔戈四十岁了还像个孩子一样。他爬出阁楼,恰巧阿尔戈提着一袋槟榔在门下。“你怎么在这里?”柏克说,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叫他暂时把仪器收起来。阁楼里弥漫着一股腐烂的味道,阿尔戈费了整整一个下午才刮干净那些干结的槟榔渣子。许多年后,换了安·琳·白斯考德干这份差事,她脸上的嫌恶表情比起她父亲有过之而无不及。阿尔戈在上面忙活的时候,柏克走进厨房,倒了一小杯葡萄酒。“该教你点东西了。”他说,沉浸在幻想里,完全没意识到阿尔戈仍在清扫阁楼。

然而他发现阿尔戈没有任何天文天赋,顿时兴味索然。“你下去吧。”他靠在扶手椅上说,神情宛如对待下人而不是儿子。然后抱着两大篓槟榔,第二次锁在阁楼里,这一次持续了三个月。期间他用指甲磨了几块槟榔,自制了一只鹦鹉,给父亲去了一封信。几天后他收到两口书箱,其中有六十四卷本的《特隆百科全书》(此书后来经人重新编写,到了一个名叫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的人手里)和七十二卷本的《羽片书》,两部作品均用楼兰语写成,没几个还会读写这种语言。这两箱书大约在1220年的大雷雨中遗失,其中的一部分后来可能到了瞎子伊萨克4手里,那会儿书册的内容都已刻在他脑子的叶片上了。他重新调整了六分仪和八分仪,开始研究《羽片书》中的记载。对于天体的运行他久已熟喑,如今只需加一推导和论证。时间流逝,他的眼睛渐渐能在最晴朗的天空中一眼辨出最明亮的星体,而最浓重的黑夜在他眼中也犹如白昼。于是他放弃了记忆昼夜,改而通过咀嚼槟榔来计算日期,对令人作呕的气味浑然不觉:两大篓槟榔是三个月。但取得的数据使他愈发困惑。“神在哪儿?”他在1201年的日记中写道,待在阁楼上的时间愈来愈长。不久他用楼兰语给马歇尔写了一封信,不过没有寄出。“神造世界。”他写道,“铺设血管,成了矿脉:填充血肉,成了大地;缝补皮肤,成了天空。第三者是最不可捉摸的一个。”他舔了舔指甲,继续写下去。“天真正的颜色应该是紫罗兰色。”

显然他彻底遗忘了阿尔戈,一如他干净利落地忘掉孩子的母亲那样。阿尔戈也没解释过家里怎么会多出两个孙女儿,柏克见到她们时,这对双胞胎已经七岁了。他在逐字逐句翻译《羽片书》的间歇给孙女们起好了名字,姐姐叫洛·伊丽莎白,妹妹叫安·琳。

倒数第二次走下阁楼,即是1220年雷雨持续一个月的时候,他迈着缺乏运动的双腿踱下楼梯,发现檀木窗台已经坍塌,大发雷霆。晚上他拒绝睡觉,独自在起居室走来走去,身上带着一股宛如寿享八百的垃圾桶的味道。当然,他自己并不知道。槟榔不仅消弭了他的味觉,还谋杀了嗅觉。这时他听到壁炉里传来咒骂声,遂报以同样粗野的咒骂。壁炉叫得更大声,柏克·白斯考德感到惊奇,想起多年前他曾用两箱骨头堵住壁炉,于是上楼叫醒阿尔戈。两人合力起出箱子,轰隆一声,一个穿着火红色脏袍子的男人跌进一百年前的炉灰里,溅起一片尘霾。那人翻了个身,露出一双曾经存在于传说故事中的眼睛。柏克·白斯考德认出了那双眼睛,顿时惊愕得说不出话来。

“别看了,”那人说,“我是伊本·白斯考德。”



阿尔戈·詹森·华莱士·白斯考德
(Argo Johnson Wallace Beskaud,1088~1400)

他那墨水满腹无事生非的爹老柏克给他取就这么个长名字,只瞥过他几眼的人容易认为他是不善表达情感的渊博学士,但阿尔戈对艰深的经文与知识并无兴致。他的怪癖是耸动鼻头,在空旷的室内拉长音咕哝“啊”或者“噢”,仿佛尚未学会英语的星期五,因而他总是遭到老柏克的咒骂。

1206年,某个潮湿的夏季雨夜,阿尔戈在路旁一间废弃的马厩里发现了一个疯女人。女人身着红袍,跪在腥臭的泥土地上,用蜡烛点燃地上的断发,烧然殆尽后,站起又蹲下,再撕下一绺头发,进行焚烧。任何史料中都没有关于这个女人的详细信息,只能知道她并非当地人。阿尔戈冒雨在马厩外观察了一阵,在疯女人第五次蹲下时,指出了她某处的“错误”。她以标准地皇室口音邀请阿尔戈进入马厩,交流了不超过五句话(一说使用手语;一说一言不发),随后便发生了关系。两小时后,他回到宅中,心情异常亢奋,高声朗诵了关于破碎之神的赞美诗,只念了十三句就开始高声尖叫,随后被阁楼上的愤怒嗓音打断。九个月后,他第二次来到马厩,从地上抱走了晾在那里的东西:一对湿漉漉的、干瘪的、蓝色的双胞胎婴儿。



洛·伊丽莎白·玛提厄(婚前姓白斯考德)
(Lo Elizabeth Mecânica,1207~1602)

洛斯·罗德里格斯·玛提厄之妻。她从没有爱过这个家庭谁知道呢但这不也理所当然吗,要是她那白痴父亲不是在马厩里跟一个过路的疯女人生下了她们姐妹俩而那个阁楼上的祖父又嚼那么多槟榔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何况他又怎么可能真的那个穿法袍坐马车姓玛提厄的不是个法官而是一个发表异端邪说的前主教呢。

洛·伊丽莎白有一个幸福的早年。她习字,读书,探讨神学。她很早便为自己谋得了一份武装,组成它的不是道德而是知识,她正是以思维作为雨衣,保护自己免受俗物沾染的。不过,她那时所不知道的是,自己为完善它得要穷尽一生,至死不能享受安宁……

1232年,洛·伊丽莎白在憧憬中结束晚祷,最后一次同别人约会。那人名叫洛斯·罗德里格斯·玛提厄。正逢初秋,几株蛇麻草爬上花架,淡香味交织在修道院间。那天她不准备放过机会,于是正色提出诉求。世人皆知洛·伊丽莎白操拉丁语时,会有一阵鲜风傍身:当天也不例外。玛提厄像是被这风裹挟住了,当即表示同意,两人便在夜里离开卡弗西本,一走就再未返回。

他们在1236年结了婚。1233至1533这三百年间,洛·伊丽莎白陪同洛斯·罗德里格斯·玛提厄走遍了英格兰的每一片地。她可指出一只甲虫的飞行轨迹,并快过它抵达终点。那段时期,洛·伊丽莎白凭借出口成风的本领,为丈夫招来最早的信徒,以至后世的学者会说:玛提厄只不过负责摘花,实际上,播种和浇水的工作尽是由他妻子承担的。看似幸福的生活维持已久。然而在1533年末,洛·伊丽莎白公开宣布婚姻结束。事发突然,人们花了很长时间才相信确有此事。不是玛提厄抛弃了她,而是她——光荣的、伟大的、骄傲的,白斯考德家族——抛弃了玛提厄。

(据《秘史》所录,更为不可思议的是,玛提厄从未承认过他与伊丽莎白的那个孩子,尽管那时他们明为夫妻……据说,那个孩子和传说中的每个孩子一样,被放在草篮里,任所东西,篮里的小牌子上写着贝奥尔·白斯考德。)

据后人所说,晚年洛·伊丽莎白的社交活动基本为零。她用剩下的积蓄,在利兹购下一幢极小的宅子,并以父亲阿尔戈在海滨的房子为原型,添置相同的家具,陆续装修了一年。到那时,她仍偶尔说拉丁语,言语中却再也听不出风声了。年轻时私奔逃离家庭的她,却选择用这样的方式布置自己的新居,可以说耐人寻味。有史学家认为这是怀旧的典型表现,而另一些认为她传达的是“破坏”的愿望。

洛·伊丽莎白死于奔宁山脉内。她进山时,严实地裹着黑色衣袍,只带了拐杖与一封劣等羊皮纸包着的信,那封信是在五十年前写成的。也有学者认为,她还随身携带着一些古老的手稿。几个小孩发现了她,惊恐地跑进山里。她找了处干净的石头,朝西边正坠下的夕阳看去,被村民用铁锹击中后脑勺,当场坠下十几米的陡坡。十几个男人举着火把朝坠落点走去,将已经昏厥的洛·伊丽莎白用吊台提起沉入水中,一小时后发现她仍然不死,便立即指控她是前来摄魄的女巫。在途经村子的女巫猎人的命令下,他们朝她身上浇上菜油。她醒来一次,又被铁锹击晕,点燃火当场烧死。那些信件和书籍也在火焰中化为乌有,再没有人知道里面到底记录了什么。

洛·伊丽莎白的坟静穆无风。



安·琳·白斯考德
(Ann Lynn Beskaud,1207~1421)

她就是欠他们的她当然是欠他们的她心里明白。她那白痴父亲,她那入赘的无赖丈夫,她那没见过几次正脸儿的祖父,在她眼里其实都是一路货色,都是自私自利的猪,而她生来就只能为他们做牛做马。她接受这命运,但是麦卡恩啊,是谁对她的家族施下这等诅咒,这不幸之家是何等荒谬。只消在这令人恼火的宅子里,四处都是烦心的躁动。墙纸在响,地毯在响,壁炉在响,窗框在响。槟榔混着唾液的咀嚼声搞得一天到晚都是噪音,在屋里休想清闲。麦卡恩啊,是何等不幸让她降生于此,让她和一群不可理喻的怪人同处一个屋檐。

这个家又剩下些什么呢,不可理喻的祖父,名为柏克的白斯考德,生活不能自理的老疯子,在文字与数字上把理智透支完了。还有另一个,以及这一个。她并不愿意管阿尔戈叫父亲,尽管他不会在意她的称谓,连能不能注意到变化都值得商榷。那个徒有强壮、天真、对复杂的人际与时事总用一套固有信条搪塞过去的父亲,就因为几句好话,把他的女儿出卖给满脸谄媚的逃狱鬼。她因入赘的丈夫受着无尽的苦。他把她当成玩具,作出的全是残虐的行径,倒把宅子变成了地牢。(“你这只配吃土的臭虫!你给我带来了什么?”)他狂妄地喊自己是国王,是一家之主,宣告自己又占领了哪个领土,朝白斯考德家族大放厥词。她有时绝望地想,干脆从一开始就彻底和他们一样没心没肺地自私,成为生来就自觉低贱的女人,感恩戴德地过着一把刀子加一滴蜜糖的生活。白斯考德的声名已经断代了。原来传奇的家族从神谕者、圣人,一代代传到了渊博的学者和悟道者,到阿尔戈那里就只剩了个白痴,眼看着祖先们神圣的画像在雨中腐朽。若不是她亲眼所见,她怎会相信这里就是瀑布的末流?



阿尔方·白斯考德(婚前姓波特金)
(Alphon Beskaud,1228~1601)


安·琳·白斯考德之夫,白斯考德家的赘婿,还是朴茨茅斯一个监狱看守的儿子,有着一副没救的娃娃脸。刚生下来妈就死了。十七岁他偷东西被抓住(那是因为他没有抢劫的本事),于是谎称自己是孤儿,被丢进监狱判了三年,看守就是他爹。于是没过两个月他就越狱了,还是他爹帮的忙。然而马上被逮了回来,刑期加到十一年,但是几个月后他又越狱了,还是凭他爹帮衬。结果他又被抓了回来,那个有着小香肠似的头发的老法官判了他十九年。这次判决后他安生了半年,当狱友们以为他会老实下来时,他又越狱了,这回可没凭他爹帮衬。他成功了。

他一口气逃出一百多英里,当时只带着一个小铺里摸来的巨大圆白菜。八年后,他系着条吉卜赛人的猪皮腰带出现在柏克·白斯考德的家里一开始他只想要口喝的,向阿尔戈复述了那个悲惨的孤儿故事想要博取同情。“老爷们心善……”他说,注意到阿尔戈那幅天真的样子。等到了解到阿尔戈没有儿子,便主动提出要入赘,自作聪明地认为这样就可以把房子骗到手了。不错,他顺理成章地娶了那个女儿,然后用了三天就学会了飞扬跋扈。他对着墙根撒尿,狂饮地下室里的桶装红酒,肆意地打碎玻璃杯只为了听听那声音(“玻璃,玻璃,小酒杯”),直到阿尔戈忍无可忍,拎起他的衣领把他摔在天花板上,他才不敢造次。实际上那么做对他并无好处,他生来也是个吝啬鬼而厌恶穷奢极欲,只是他有一种不可抑制的习惯,要是让他拿到了什么东西的统治权或毁灭权,他就非要行驶这权力不可。也是在那个时候他晓得了破碎教会是个什么东西,且立即变成了破碎之神最不虔诚的信徒之一。柏克·白斯考德第一次见到他,还以为自己又从哪儿多了位孙子哩。



贝奥尔二世
(Beol Beskaud,约出生于十五世纪末,生卒年不详)

一个永不为世人所知的圣人。(他正如他那个同名同姓的祖先一样,是个虚荣、狡猾、无耻、邋遢、善于瞒天过海的贼,而且同样被封为圣人,可惜并没有对等的学识。当然,在他心目中,玛提厄很重要,但是更重要的东西多了去了,不过他最爱的还是世人称作名誉和利益的事物。是的,他就是为此才穿过那些幻象丛生的荒原,却没有想到从今往后只会有一个人记得他。只一个人:洛斯·罗德里格斯·玛提厄。)关于他如何利用一百八十八辆手推车窃取神之心的种种细节早已不可考,然而他干得如此之妙(就像当年那位名叫卡弗西、忠于罗伯特·布玛洛的老祖父一样),他的主子又替他掩盖得如此之好,以至于时至今日布玛洛派的痴人们仍然在做寻找神之心的无用功。他归来时眼珠已由蓝色变为灰色,浑身上下只裹一条毯子右手拉着绳子后面拉着嗡嗡作响的神之心,左手警惕地将匕首握在胸前因为没有别的地方可放了。——靠近玛提厄描银的帐篷时他的眼中开始闪出贵金属的光泽,伸手拉开帐篷的帘时,他禁不住开始颤抖,沉醉在自己稀世无匹的伟大功绩中任谁都有理由相信那时候一切都在他眼前浮现了除了马上就要发生的那件事——而玛提厄看见他的第一眼就洞悉了一切,他当即裁决了对贝奥尔·白斯考德的最终审判。

“你这叛教者。”他冷冰冰地说,“你还以为你有脸回来见我?”

贝奥尔二世还没来得及叫一声屈就被砍了头。——因为这样玛提厄就不必担心了,不必担心有任何人知道神之心的下落了。



柯里米二世
(Jeremy Beskaud,1600~?)

一个缓慢的归乡者,其画像今藏于曼彻斯特大教堂西走廊。现存史料大多对其归乡后经历语焉不详。他出发去格夏5时,怀里抱着父亲的骨殖和父亲吩咐他带上的一本厚书。好奇的人猜测他的父亲名叫贝奥尔,以便与那对生活在公元前一千年的父子相对应。但白斯考德家族族谱虽被烧毁过一次,却留下了他父亲姓名的首字母:A而不是B。不过这些无关紧要,我们知道他启程时父亲的骨殖在背上叽叽作响,胯下则是一匹淡黄色小公马,显然,这上下两位先生要么是坚贞的布玛洛派教徒,要么是可鄙的玛提厄派异教徒。此外,还有一种说法:在归乡的路上,柯里米二世边走边洒下了二十多个孩子,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有所记载的白斯考德们常常突兀地出现在欧洲各地的原因。

他并不知道他的出生地曾叫做卡弗西本,那地方如今的名字叫“恶心”,也确实像它的名字一样腐烂、令人作呕,而且早不归教会了。由于神之心的失窃,卡弗西的功绩渐渐被淡忘了,其恐怖独裁统治反倒愈来愈被夸大,乃至于胜过当年,最终成为意象出现在那一代破碎教诗人的作品中。因此有说法称,归去格夏的旅途中,柯里米二世对外出示的姓氏是李夫斯(Leaves)而不是白斯考德,起证据之一是《巴尔沃克年鉴》:1683年,有一名为匹普·李夫斯Pip Leaves的旅客访问小室,要求觐见教皇,而声称有要事相告,这一年份与兰堂·白斯考德交给钟声印刷坊的族谱残片中的记录相符。而根据教会正史记载,柯里米·白斯考德带来《筑圣录》原始版本的年份是1685年。

按照兰堂·白斯考德的说法,在尘土中跌打滚爬了几天后,柯里米二世突然患上了一种奇怪的病:他时常会无法控制地陷入梦境。梦中,他是一个名叫伊本·杜阿克塞伯(Ibn Duakseb)的波斯细密画家,他从未听说过此人。梦中此人的性别也不确定,有时是男,有时是女,但梦的内容永远是死亡:有时他被扯向一个轰鸣不止的金属怪物,那怪物碾碎他的肢体,将他变为身体的一部分;有时他跪在白色的沙子中,一个骑着匹塞拉·法兰西马、有着四个瞳孔的暴徒挥刀砍下他的头;有时他闷死在一个壁炉里。所以很快睡梦就不再是休息,而是一种繁重的苦役,为此他想尽一切办法来阻止自己入睡——然而纵使他双眼圆睁,他仍会在不知不觉中走入梦的国土:他抓着马鬃伏在一匹黑马背上。一支长箭安静地射进黑马的左眼,随着一声轻微的“噗嗤”,他从马背上翻了下来。一个半裸的摩尔人冲上来,当胸给了他一刀。

与格夏的距离越短,他的梦就变得越长。间或他在梦中死去一千次之后,发现自己睡了二十二小时,剩下的那点时间甚至不够拿来吃饭的。即将抵达格夏时,柯里米二世起了疑心。他担心进入格夏的那一日会是他的死期:他将陷入梦中,陷入无穷无尽的死亡中,永远不再醒来……我们永远无法知道是什么让柯里米二世克服了这种恐惧,兴许是他父亲不安的骨殖和那本神秘的书的作用。于是乎,众所周知,他在1683(或者1685)年来到格夏城,同一日,他的梦疾不治而愈。“他的梦魇自此戛然而止,他再也无法知道那为他造梦的恶徒是谁了……”

除此之外,还存在第三种更为离奇的说法……1984年,前南斯拉夫历史学会的副会长,语言学家米洛拉德·帕维奇博士声称其破译了马歇尔残篇中标记为碎片XXI的部分(不过,由于帕维奇博士并未给出完整的破译方法,有学者对翻译成果提出质疑,甚至认为这些内容系帕维奇博士伪造),其中写道:

……银匠的子孙中,将有一人据其祖先之讳得名,唤为柯里米·白斯考德……6柯里米抵达的第一座城市是一座玻璃之城,当时称为马孔多,这一名字后来也被用于一块崭新大陆上的一个小村落……遇见一支哈扎尔商队。柯里米用几袋不知从何处得来的无色面包从哈扎尔人那里换了一些着色面包、一袋骨殖和一本巨大的死亡之书。哈扎尔人的首领告诉他,死亡之书每掉落一页,其持有者就会在梦中死亡一次,而书中又会生长出一页全新的内容。……死亡之书的页数是因人而异的,如果一本死亡之书原本的书页落尽,它将蜕变为一本独属于持有者的、虚构的家族之书……黄昏时分,他看到那些吃过着色面包的人四仰八叉地睡倒,排下的蓝色粪便在夕阳下闪闪发光,感到一阵不同寻常的喜悦……他自然而然进入梦中,梦里他的名字是伊本·白斯考德……到达格夏的那天晚上,他翻开书的第一页,饱学之士一眼即可看出那标题由巴比伦河水与埃塞俄比亚咖啡混合写成:《筑圣录,又名拜迪恩先民,司铎圣皮提亚之故事》。




玛提厄·白斯考德
(Mecanica Beskaud,1684~1755)

“骑手十八人”之一。原本的名字叫贝奥尔·柯里米·白斯考德,但他擅自改成了玛提厄。

1700年,十七个男子由猎刀、桌子和脸盆武装,骑着从一户庄园征来的十三头骡子、四条驴和一匹塞拉·法兰西马,朝罗伯特·布玛洛二世所在的枢纽格夏进发。那天恰好是玛提厄·白斯考德的十六岁生日,而他就是那第十八个。那天他的船屋正往下游飘去。

“你就是那个叫玛提厄的小子?”男人说,擦了擦猎刀。“上骡子吧。”

他喝了一口河水,走出船屋。那里面以前住着三个布玛洛派教徒,一个本就快老死了,另两个(除了头)现在也沉到了水底下。那人松松垮垮地骑在塞拉·法兰西马上,看着他提出那两个人头。“管我叫伊本·科斯·布玛斯吧。”他说,粗制滥造的右臂上垂下一根铁链。“念全名,全名。伊本·科斯·布玛斯。或者像他们那样,叫我头儿。”几个世纪前,柏克·白斯考德为马歇尔残篇补遗时,就已经预言了此人的长相:一个长着鼠褐色头发和双倍瞳仁的暴徒。

“你的人呢?”他乜斜着眼睛问。“这个嘛,”那位头领说,马跟着船一起走,“他们跟在后面。十六个人。我们还有匹骡子,很好的骡子。”这时他飞快地扫了一眼那匹塞拉·法兰西马,抽出两把刮鱼鳞用的短刀,跳下了船。船屋很快消失在灰色的地平线下。“先给我个鞍,”他沙哑着嗓子说,“刀不太利,等到第一桩事干完,我要一把马刀。还有,”他伸手指指马,“给我一匹你这样的马。”

于是他们向东骑行,正对着血红色的太阳。阳光均匀地射入伊本·科斯·布玛斯的四个长方形的瞳孔,也均匀地射在男人们头顶歪扣着的铜盆上。和玛提厄·白斯考德并肩骑行的两人同样骑骡子,一个是“子爵”艾萨克·斯坦福特,另一个则不分时间地点套着一身教袍,其他人管他叫伊本先生。忍冬花盛开的日子,他们抵达一大片白昼。如果一个西班牙人途径此地,会觉得这是《堂吉诃德》中的情景。贫瘠的土地像盐。有时候首领会突然一踢马刺,甩出他们很远,然后再下马行走,等他们赶上。傍晚,他们来到一个布玛洛派的镇子,街上只有几条狗恹恹地窜来窜去。十八匹马科动物漫不经心地走过地上低低覆盖的寒夜,朝一幢带马厩的大宅踱去,仰神灯下影子如铅垂线笔直而尖锐。他看见首领轻捷地翻身下马,舔舔嘴角,一刀劈下一根树枝。

第二天凌晨他们给马备鞍,雨已停了,驴肉熏得很干,院子里的积水和空气和水晶一样干净。接着他看见“子爵”拖着一匹矮种马和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过来。孩子的眼睛是铜做的。

头儿,“子爵”说,这小子躲在马厩里。把他漏了。

喔。伊本·科斯·布玛斯说。

怎么分?

马给那小子。首领冲着玛提厄努努嘴,然后盯着孩子。让他过来。

“子爵”放开孩子。他不肯说话,也许他不懂英语。

有些教区不说英语,首领评价道,慈爱地打量着孩子,一只手放在孩子肩上。孩子抬起眼睛,浓密的头发紧贴着脑壳,身上沾满尘土。首领用指腹轻轻摩挲孩子的脸,抽出猎刀。不要害怕,他轻快地说,挥刀砍掉了孩子的头。一道响尾蛇似的血柱喷了出来。以逻各斯的名义。首领念道。你不必谢我。

血很快融化在土里,变成深紫色。玛提厄站起身,鄙夷地盯着矮种马。就这么个玩意儿?可说好了的。

矮种马是很好的坐骑,首领说。何况你有钢盔了,尽管有点锈。不用戴脸盆了,嗯?

马。

没门。

我可去你的吧。

怎么着,你是小女孩吗,首领微笑道。等你宰得了“子爵”再说吧。

他们越过几座人迹罕至的荒凉山丘,小心翼翼地绕过那些不属于布玛洛派的地方。玛提厄依旧夹在伊本先生和“子爵”中间,感到矮了一头不止,心下十分恼火。他们快马加鞭,在一潭肮脏的死水中饮马,然后连夜赶路。波浪般起伏的山丘上升起淡蓝色的月亮,他们奔入一大片稀树草原,湖边现出星星点点的灯火。首领勒住马,做了个手势。

马队小步跑过湖畔。他们分成两组,从不同方向奔入村落,马蹄发出清脆的巴巴声。土路上出现一个担水的仆人。夜鸟忽然振翅,叫声凄厉,仆人停下了。他们策马冲锋,首领扬起腰刀,将仆人的头劈成两半。然后他们回马疾驰,尸体顿时被十几双马蹄踩得稀烂。犬舍中的狗叫了起来,几个惊慌失措的男人蹿到街上,旋即被一一宰杀。然后他们冲进屋子,挥刀砍进妇女鲜亮的肉体和老人衰朽的躯壳,血脂飞溅。首领迅速把门闩死,接着审视起死尸开裂的脑壳。他剖开孕妇的子宫,血淋淋的胎儿还未成形,他把它丢进犬舍。他砍下一个奄奄一息的黑皮肤女人的头,拎着头发提起,也扔进犬舍。摩尔人,他说,他们这里还有摩尔人。快走,下一个。

他们破门而出。伊本先生整领着另一对骑手大开杀戒,从家中被赶到街上的恐惧人群高举着双臂,很快被砍到在血泊之中。一个女人扑到“子爵”的马前,抱住马腿,开始声嘶力竭地呜呜喊叫,从旁经过的玛提厄一刀削掉了她的头颅和半个胸脯,切口处露出玉米似的脂肪层。他们肆意地挥舞刀刃,杀死昏昏沉沉的男人、衣冠不整的女人和下跪求饶的老年人,将孩子和婴儿踩死在马蹄下或者用大棒砸碎他们的脑袋,脑浆与血浆的混合物如月色般在湿土上荡漾。死人的膀胱中洒出的尿液漫流一地,断裂的骨头露出晶盐般的碴口,肠道中流出未消化完全的渣滓,闻风而来的苍蝇如工蚁般忙碌不止。人类生命的一切阶段应有尽有地陈列在土路上。

角落里闪出一个挽着弓的摩尔人。他射了一箭,伊本先生座下的黑马顿时翻倒,左眼处长箭没羽。那摩尔人挥着一把短刀杀到前面,在落马者胸口处狠狠刺了一刀。玛提厄惊讶地喊了一声,调转马头,和另外五个骑手一起把这头骑在受害者身上的野兽剁烂,血肉飞溅。几个摩尔人拿着长矛冲出来,却在顷刻间被诛杀在地。他匆匆向下看了一眼,发现伊本先生的眼珠已经凝固了。别管那个破神父了,“子爵”朝他喊道,干事。

东方渐白,他们向湖的另一端走去,马蹄在盐似的沙粒上留下血印。他们带着满身干结的秽物走入湖中,仿佛一群刚完成朝圣之路的赎罪者。然后他们洗刷马匹,清理装备,牵着马重新向村落走去。尸体从土路的这一头蔓延到河滩,一部分水染得发黑,慕名而来的鱼群啄食着落入水中的内脏,死寂,令人无法忍受的臭气。犬舍中的狗还在叫着,声音微弱。首领将成员们叫到一起,宣布接下来的时间自由活动。

于是玛提厄朝村子中心走去。死尸在他脚下唧唧作响,宛如某种愤怒的侏儒。当伊本先生带着满身血污瞧见他时,他正吃力地强奸一具女尸。

你还有这爱好?伊本先生说。

关你屁事,他条件反射地抬起头。

好小伙子。

你去死吧。

你叫玛提厄。

你他妈怎么没死?

我死不了,伊本先生说,啐了口唾沫,烧成灰都死不了。

你去死吧,玛提厄说。老不死的。那匹马给你真是浪费。

伊本先生弯下腰,从一具尸体的胯下撕下生殖器,甩到玛提厄面前。闭上你这张粪嘴吧,神父说,队伍在哪里?

之后他一直奇怪自己怎么没有杀了这个老货。他们一前一后回到湖畔,一路上没有再说一句话、他们踩过沙滩上的巨大蹄印,然后一起在河水中沐浴。他看着那神父潜入水下,水面上不断地冒出气泡,似乎那金属身躯是镂空的。他感到眩晕。他们生了一堆火,抱膝相对沉默,万物的声音在火中燃烧。当他们看到那批灰色的塞拉·法兰西马朝他们走来时,他能听见伊本先生正在他耳边半是癫狂半是克制地低语:你看见了吗,那匹灰色马。很久以前,所有的异教神祇都活着。你看见了。你就观看,见有一批灰色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做死。很久以前,所有的异教神祇都活着。骑在马上的,名字叫做死。灰色马,你看见了吗,你看见了吗。



* * *



他们无休无止地前进,绕过可能遇见的每一座城市,因为白天和黑夜已经混同一体,剩下的只有前进。他们穿过层层叠叠的朔风,雨在雷云中拉下一阵又一阵掌声,雷霆不时为他们照亮战栗的西部天穹。向西北,他们穿过一片布满雷击木的草原,马匹一一走过高大的黑色树干,树枝间缠绕着的圣艾尔摩之火朝他们投下蓝色的悲悯目光。只有三四个人骑着良马,其余则骑着瘦弱的驭马或矮种马。一支幽灵般的队伍,其恶臭已在雨水中无限度的稀释中消失殆尽。

走啊,走吧。首领说。凭逻各斯的名义。

他们低头,看见自己扭曲的倒影,野花野草在人与马之间腐烂。雨中石头燃烧。有时太阳升起,雨仍在下,日轮融化,犹如尿液。有人得了伤寒,有人的皮肤被水浸得溃烂。余粮日渐紧缺,他们不得不杀死一匹马,接着是第二匹,第三匹。“子爵”射中一只兔狲,没有一块干的地方可以烹饪,他们就用手把肉捏成泥吞下去。玛提厄的马踩进一个盖着草皮的池塘,他们惋惜地看着那可怜的畜生沉了下去。被迫步行的人无精打采,披着马皮在雨中蹒跚跋涉,病号们被这些人拖着。伤寒患者发着高烧,迷迷瞪瞪地向同伴吐出无数癫狂的梦境。

当晚他们上了一座山,双臂高举的水杉和松树显得庄严肃穆。雨势小些的时候,他们找到一个还没被雨水淹没的山洞。

一切都太潮了,生不起火。他们在黑暗中缩成一团,瑟瑟发抖,伤寒患者大受欢迎,成了最好的热源,皮肤溃烂者发出细长的尖叫声。仅剩的两匹马拴在洞口,一匹是首领的,另一匹是“子爵”的。

做够窝囊废了没有,伊本·柯斯·布玛斯说。没做够继续做。

他们散开,对着洞口围成半圆。首领坐在另一头,面对他们。凭逻各斯起誓,首领说,逻各斯。

沉默。

起誓。

什么事儿,头儿?

起誓。我要求你们起誓。

他们起了誓,包括得伤寒的那个。

一个故事,首领说。

一个故事,头儿。

很多年前,首领说,日耳曼人还不存在的时候,神在地上有一片国,她的王是罗伯特·布玛洛。可敬的那一个,筑造者,不是现在的这个。当然,他们并不完全懂得神为何物,但这无碍于他们依靠神传授的教诲,建立起世界上最强大最繁荣的国家。

要我说,他们只是些死人罢了。“子爵”评论道。

或许,首领说,也是圣徒。许多年以后,那个神国灭亡了,因为他们终究处于蒙昧时代。但是可敬的罗伯特·布玛洛并没有随之沉寂,他带着一批或圣洁或邪恶的信徒逃走了,就像当年的圣玛提厄一样。

他停下来,盯着玛提厄,然后瞅了瞅伊本先生。万物无言,他继续说下去。

在陪伴他的众多使徒中,有一个叫贝奥尔。前往奥尔比亚时,同行只他们两人。一日黄昏,他们来到一座小城,决定寻一户人家借宿。他们走到院口,看见里面一个屠夫正牵出一头羊。于是筑造者伸手指屠夫,问,这是什么。贝奥尔回答不知道。筑造者又指指羊,重复了问题。羊,贝奥尔说。然后他们看着屠夫把羊杀掉,分割,在胫骨上碰断刀子,于是筑造者手指屠夫,问,这是什么,贝奥尔仍然说不知道。接着筑造者指向羊的残肢,第三次指了指屠夫,这两回,贝奥尔都回答,神。

还有最后一问,首领嘶嘶地说,仿佛在警惕某种沉睡的巨物。筑造者指着那把断刀,问,这是什么。据异教徒所说,贝奥尔都回答是神。

伊本先生变了脸色,人群躁动起来,七嘴八舌地提着各种见解。雨珠混着狂风呼呼倒灌,两匹马不安地踏着蹄子。首领拍了拍地面,示意安静。

这不是故事的一切,首领说。事实上,他们杀了那个屠夫,使羊不至于死去。这是另一个可能的命题。真正的命题。有价值的命题。

荒谬,伊本先生站起身,这是你瞎编的。

不,首领说,四个瞳孔闪闪发亮。我们认识神的诸多手段就包括生与死。我的视野与你们不同,我的和你的。我能看见你们看不见的东西,那些神圣的东西。你们浅薄的视力让你们变成现在的样子:昏昏欲睡,裹足不前,躲在山洞里的窝囊废。你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战斗和去死,可是一旦受苦受难,便无法忍受,只能借一点点希望支撑自己。为什么你们可以战斗?因为惟有神主宰你们的头脑时,你们才臻于完美。你们是碎片,世界的弃子,残次品,只能在战斗中完整。

暴力绝非神旨。神父说。

果真吗,首领低语道。凡人终有死,有死必有伤,你体验过暴力吗,神父?我知道你有。你负疚吗,神父?杀死一个人,伤害他,折断肢体,夺取他的生命,这不是罪,而是一种顺其自然的仪式。道德法则是人类软弱的创造,根本无法与麦卡恩创造世界的力量匹敌。凡人终有死,死者没有任何损失。我们的神杀死了亚大伯斯,血与肉的邪神,所用手段即是暴力,而且兼具美感、权威和正义。然而神离开了我们,留下名为人类的一地碎片,这是祂完成这一至高仪式付出的代价。祂教会我们的不止是智慧,还有尘埃与鲜血。我们每个人都天生具备用以伤害他人的器官,而这就是神给予我们的。圣玛提厄指出了异教徒的虚伪,告诉我们破碎的不是神,而是人的灵魂,奈何你们的视野太过鄙俚,无法明了神的旨意。不,不要惧怕任何一滴血的付出。

你疯了,神父说。

恰恰相反,首领回答,梦终究要做完整。

听着,首领环顾了一下四周,说,还记得我一开始怎么对你们讲的吗。当初,我告诉你们,我们将做的一切是为了圣玛提厄,为了教会的利益,为了诸如此类的抽象事物;我还向你们许诺财富、力量和名誉,而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们这不过是诱饵,目的在于拯救你们的灵魂。除了这两个,他指指玛提厄和伊本先生,你们都是我精挑细选的人物。你们曾经一无所有,不是吗?第一夜,我让你们明白血的味道。他说着,抽出刀,割破手指。血的味道,铁锈的味道,被创造者身躯中的金属痕迹不可磨灭。血液中有铁,骨肉中有铜。你们应当在血中陶冶自己,升华自己,一如麦卡恩诛杀亚大伯斯,自此一切血肉再也无法摆脱金属烙印。当你们经历苦难,你们的血和异教徒的流混同,你们的灵魂就会得到洗涤。屠夫杀羊,圣人杀屠夫,背后无非一理。为了这道理你们可以成为博弈者——有一天你们会明白,有一天你们会明白。记住你们要做什么。

无人应答。

好,首领说,现在我们走。


他们走走停停,即使大雨已经停息,他们仍在生锈,尽管格夏已经不远。为了保证最后几天的补给,他们把“子爵”的马也杀了。三天后,他们抵达城外,以个人为单位,分头潜入。

这是你们灵魂的洗礼,首领说。想想啊,一个疯癫教皇肮脏而神圣的躯体。

他们躲在城中心的教堂附近,晚上交接,很快弄明白了小室的位置。清晨,地表浮着一层薄雾,他们绕过形似五分镍币的太阳,从西侧摸进教堂,玛提厄生在最前面,他悄无声息地走进教堂,几分钟后,将守夜人的尸首拖出,丢在太阳下暴晒。两个男人跟在他身后,拖出另几具尸首,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子爵”握着一把斧子,如同审判官般立在台阶上。这些人不会以诺,他说,但是那些教士肯定会,跟伊本先生一样。还有疯教皇本人,我们要攻其不备。

他们剥下守夜人和圣器保管者的衣服,但上面沾了血。于是他们把衣服戳破,在相应的位置割伤自己,以营造战斗的假像。他们绕到另一侧,急促地敲门,然后挥起凶器,将开门者的面部劈得粉碎,为了防止受害人没死透,又将他们自腰斩为两段。干掉十个人后,他们遭到反击,一个神父在毙命之前将门变形,刺穿了一人的胸膛。

别管他,“子爵”说,挥斧把神父的头劈成两半,好似切开一块全麦面包。伤者已经说不出话来,他们不忍让他留在原地慢慢死去,也一刀挥下他的头颅。屋顶上的鸽子飞下来啄食血迹,在骷髅的眼窝中拉屎。他们朝尚未扫荡的最后一块地方进军,发现大部分人已经死了,喉口插着灰色的羽箭,强化过的骨骼和内脏面对阳光闪出金属色,几条狗被打死在墙角,眼珠异样地凸出。破神父带人来过了,“子爵”说,下一个。头儿呢,一有人问。你找妈妈来啦?“子爵”说,没有他我们也能把事情干好。你浪费时间呢,玛提厄说,疯教皇都要溜了。他不会跑,“子爵”说,异教徒也鄙视懦夫,只要他还活着,他就会杀了我们。你是懦夫吗,“子爵”?玛提厄说。你算老几,小子?“子爵”别了别眼睛,你算个屁,小子,你算个屁。也许吧,玛提厄慢条斯理地说,但是我要宰了你。等杀了疯教皇我就宰掉你。麦卡恩在上,我早就想宰了你了。

他们沿着楼梯向地下走去,在那里他们见到了同伴的余剩部分——均匀地涂抹在地上。然后他们下到最深处,看到伊本先生正艰难地与一个巨物缠斗。



* * *



即使是在即将死去的时候,玛提厄·白斯考德仍会想起他杀死疯数皇的情景:“子爵”把疯教皇按在那架咯咯作响的机械心脏(一架由“工厂”生产的拙劣替代品)上,而他抢过斧头劈在“子爵”的头颅和胸膛上,白花花的脑组织喷涌而出,斧头卡在上面。于是他和伊本先生向后退去,看着那心脏逐渐将那姓布玛洛的疯教皇和艾萨克·斯坦福特吞噬,然后转身,落荒而逃。

他们且战且退,艰难地躲过布玛洛军队的追捕,几乎在草原上饿死。他们所有的同伴都已死去,其鬼魂的脚步声却穷追不舍,在无边无际的草原上嘶哑而没有回音。阴天,神父射中一只鼹鼠,次日,又用同一支箭射中一只野兔。当他们坐在耐旱灌木下咀嚼生肉时,能感受到十五张饥饿的嘴随他们一同咀嚼。凌晨,尿色的太阳缓缓升起,充满恶意,充斥着十五个鬼魂的怨毒。这怨毒的承受者本应还有一人,此人却已不知所踪。

他们路过一些雷击木,于是调转方向,前往记忆中的那个村落,水已经喝完,他们不得不在浑浊的泥塘中取水解渴,枯死的影子在背后燃烧。他们朝背后的鬼魂吼叫,恳求它们离开他们,因为他们并非罪魁祸首。雨天,他们来到一大片白昼前,头发上凝结着污泥和干草。被血染黑的沙子仍在如时间般注入湖中。岸边的芦苇已经发黄,乌鸦和秃骜僵硬地坠死其间,野鸽和鹳鸟取代了它们的位置,从尸体上啄下最后一点腐肉。天幕向着屠杀的残景倾斜,相接处,地平线泛出灰色,不可见的边缘昭示着某种不可言说的命运。他们一瘸一拐地走进材子,肿胀的伤口呈现樱桃红。外围世界的黑暗笼罩在村庄周围。

孩子,伊本先生说。

嗯。

你那爱好可玩不成咯。

他好像没有听见。咱们得找个地方住两宿。

尸体搬出来?

嗯。

行。

你知道吗,玛提厄说,我差点一把火烧下这地方。

都是因为布玛斯,伊本说,疯教皇不比那疯子疯。

也许吧。

你姓什么来着?

白斯考德。

白斯考德,伊本先生说,我曾经认识很多姓白斯考德的人。

很有趣。

不有趣。伊本先生说。他们有的叫卡弗西,的叫柏克,还有一些其它名字。但没有一个叫伊本。

谁知道呢。

玛提厄踢了踢沙子,认出这里是他们曾经生火的地方,他吹了声口哨,伸手拔弄着残余的小块木炭,丢进湖里。水面泛起连绵的窄小波纹,犹如某种远古巨蛇的鳞片。至少我们的目的达到了,他咕哝道,罗伯特·布玛洛二世死了。

也不尽然,伊本先生说,我们追求的是杀人与被杀的权利,他曾许诺给我们的一切。我们所有人。从泥潭里爬出的贱种。我们曾是扒手、屠夫、皮条客、叛教者和杀人者,而他把我们抬到另一个位子上,一个本不该属于我们的位子上。他用语言控制我们,使我们昏聩,溶解在血浆里。他用那套渎神的把戏迷惑我们,自己却不必付出任何乐西,哪怕一点点。他自己置身事外,我们却成了死者和弑君者。

他跑了?

进城以后再没见过他。

你何不从前就杀了他。

那只是因为我们都希望疯教皇死。

我不属于你们,神父。

我早就不是神父了,伊本先生说,我早该脱掉这身教袍的。

玛提厄缓慢地跨过一片树丛。那么,他举起一只手,再会,神父。

不一定。孩子,不一定。

他转过身,走上土路,在勾勾岔岔的肋骨中穿行。风中吹来腐肉的酸臭,清白而肥胖的蛆在鞋子上爬来爬去。除了风声,周圈一片寂静。他脱下被血和泥弄得航脏不堪的衣服,盖在为数众多的头盖骨上,裸身前行,手中依然握着猎刀,宽大的刀刃上几乎没有锈迹。这时他听见伊本先生在用一种久已失传的语言歌唱,于是重又向湖边走去,右手持刀,护在胸前,细瘦的双腿如同铁钳。

他听见一声马嘶。伊本·柯斯·布玛斯一脚压在神父的背上,迫使他跪下。灰色的赛拉·法兰西马在他身旁热气腾腾地站着,四蹄哒哒作响。玛提厄·白斯考德意欲向前,却又站住,面上显出犹豫。他默默地注视着这些闯入者,似乎想凭借眼神将他们杀死,一次又一次,直到天空中的群星燃烧殆尽。

过了此处便是悲伤之城,7首领说。伊本先生,过了此处便是空蒙之渊。

死也厌恶我这样的人,布玛斯。神父回答。

伊本·柯斯·布码斯,首领说。叫全名。

有什么区别呢,伊本·柯斯·布玛斯?

区别可大了。

我看未必。

伊本先生,首领转着四个瞳孔说,你从未告诉我们你的名字。

并非如此。

告诉我你的名字。Ad majorem gloriam Dei8

我的名字会吓坏你。

两个人一起笑了起来。你能猜到结局吗?首领问。

不能。

好吧,首领说。他提起刀,一刀砍下神父的头,没有喷出多少血。然后首领将头和身躯都踢进水里,以逻各斯的名义,他祈祷般地说,灰马在旁边烦躁地揉着沙子。出来吧,首领说。

玛提厄向外走去。

你不要忘了,你还欠我一匹马。

什么?

你许诺过,玛提厄指了指灰马,一匹跟它一样好的马。

是吗,首领说,我不是已经给了你完整的灵魂么?当然,还是半成品,我知道。

别扯那些虚的。

他前进了一步。宰了“子爵”的是我。

哦。

他走了一步。

你杀不死我,首领说。你何必呢?

他又走了一步。你早该死了,你去了哪里?

该去的地方。

呸。

你知道吗,我对你很失望,首领说。你从来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你热爱杀戮,却憎恶死亡,这是你们这一代人共有的特征。油盐不进啊,你们。无论我怎样引导你们,呼唤你们的天性,你们依然执迷不悟,凶暴,愚蠢,无法完整。准确地说,完整是独属于神的东西。可是你们从没想过你们也可以成为神,成为圣玛提厄那样的人物。当然,那些饱尝荣耀之血的败者会拒绝这权利,因为这是败者的尊严,也是战士的荣誉。然而人的卑劣难以祛除,到了最后,你们还是会哭哭啼啼,贪生怕死,无法抵御尘埃与虚无的侵袭。神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你们都跪着。

如果神是那样的,玛提厄说,那神就不存在。

你可知你在说什么?

神不存在。神死了很久了。

我就是神,首领说,我就是神。

别说鬼话。

我能看到你所不能察觉的东西,首领说,我……

突然,他扑了上去。首领挥刀应战,两把刀抵在一处,刀刃滑开,他们又一次撞在一起,玛提厄将猎刀换到左手,接住首领挥来的刀锋,听见钢铁吱吱哭泣。这时,他像拔剑般从靴底抽出一个箭头,随即反手一击,将箭头捅入首领的心脏。首领一脸不可置信地倒了下去。他闲出刀,一下刺进首领的右耳,然后旋转刀刃,拔出,将死者的头割下,脑浆泼洒一地。

他丢下猎刀,捡起死者手中的那一把,踢了一脚那尚且温热的躯休,飞身上马。最后他悲哀地看了一眼神父那浸在水中的尸体,一拉疆绳,灰马驯顺地小跑起来。他说他就观着见有一匹灰色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



兰堂·白斯考德
(Langdon Beskaud,1741.7.16~1829.10.4)

史书编写者,白斯考德家族族谱的第二位创作者,一生没有接受任何强化改造。据记载,兰堂·白斯考德身材高大,胡须浓密,有一双大而深陷的眼睛,给人捉摸不透的感觉,乍看去像个斯拉夫人。

1829年10月4日,兰堂·白斯考德死于失火,收藏的马歇尔残篇及家族族谱之手稿亦付之一炬。如果要追溯此人的历史,可以从1764年读起,那时兰堂是一个刚从教会学院毕业的28岁学生。再三争取后,他获准留校继续研究。三年后,他取得博士学位,而且成为一名司铎。不过,除了以司铎的身份主持和出席各种仪式外,他很少公开露面,但也乐意接待那些向他取经的教徒和学生。他一生唯一的挚友是与他同龄的西克索·雷泽(Sikso Reze)神父,两人亦曾同窗多年,此外,他们也同居过一般时间。同性恋作为一种性生态得到广泛承认后,有学者称,兰堂和西克索之间是同性恋人的关系,不过这一观点并不为学界广泛接受。

荣任司铎后,兰堂·白斯考德在学院侧房中的一幢空房子里住了下来,他从前任司铎兼修士助祭,已故的查尔斯·詹姆斯史密斯那里继承了一些古籍。如同那对传说中的隐士兄弟一样,他很快沉浸于书卷之中。他有一只机械小鹦鹉,每天早上上他把它放出去,让它向学生打听世界上发生了什么,晚上那鸟儿就把听到的一一汇报给他听。在柯里米三世修订的族谱中提到,兰堂当时研究的古籍是卡弗西本暴乱的资料,为了破译准确,也为了了解那些道听途说的新闻背后的复杂因素,他阅读了大重的历史著作,这也许是兰堂对史学兴趣的源头。到了后来,他史书编写者的身份甚至盖过了司铎的身份。然而兰堂补齐家谱,编写自己的词条时,却奇怪地对此事避而不谈。对这一时期,兰堂·白斯考德唯一的记述是,一天傍晚,他点亮一盏银色的仰神灯,当他用羽毛笔点下那天第七个句号时,他发觉自己已经在詹姆斯史密斯博士的基础上将全文译完了,于是他吁了一口气,从头慢慢看起译文,越看越不对劲,怀疑自己的记忆出了差错:按照上面的记载,并不是卡弗西出于一时的愤怒放出了神之心,而是冲进教热堂的疯数徒们打伤了他,接着错误地打开了阁楼的门,致使惨剧发生。彼时,罗伯特·布玛洛二世已有意罢黜这位银匠,为了更加名正言顺,他才将一切罪责推到卡弗西的头上,并将其放逐。兰堂立刻查找古籍的来源,发现其中大部分都托在马歇尔·白斯考德的名下。于是他放下书,在餐桌旁嚼了一块硬饼——那一刻他明白了,历史是由无数材料不同的语言碎片和时间碎片拼成的,这就好像一栋房子,地板由形状不规则的花岗石和大理石交错组成,砌的砖头用三种截然不同的黏土烧制,屋顶则同时铺着灰瓦与琉璃……至于那些真正构成屋子核心的材料,我们往往不能找到它们,分辨它们,甚至不一定能留下它们。

1789年,西克索·雷泽神父从小亚细亚归来,给兰堂带来了一样韦斯巴芗时代之前的圣物:卡比尔·贝奥尔·白斯考德的一节手指。几个撒拉逊人为了果腹,把手指换成了炸鱼条条,两者的形状倒也十分相似。兰堂立即点起纸烛,和西克索聊了一夜,主人请客人在这里住下,客人也欣然应允。几日后,兰堂向西克索披露了自己写一部辞典的想法(那时梅尔津学院已经有了另一位司铎,兰堂·白斯考德便全身心地投入史书编写中去,以至于心力交瘁。当他咳出“辞典”二字时,西先索可以看到那字眼上鲜亮的血迹):它有许多目录,包括用希腊字母、拉丁字母、斯拉夫字母和咸兰字母乃至于任何一种字母编写的版本;辞典的内容是人类发明纪年以来人类历史上发生过的所有大事件,其中将忠实写入对同一事件的不同记载,如卡弗西本暴乱真相之两分;除此之外,书中的每一个人物也会拥有相应的词条……辞典用两种金属制作:银与铜。银象征着罗伯特·布玛洛一世的圣美,铜则象征洛斯·罗德里格斯·玛提厄的神力。这将是一本比所有书籍相加都更广博和伟大的书,囊括人类这一词语的所有意义……这个想法得到了西克索的热烈赞赏,两人互相拥抱,亲吻对方的脸颊三次,当即投入工作之中。他们快速地整理起手头现有的文件,然后向破碎教会的每所图书馆发去加急信。那段日子里小鹦鹉带来的消息总是关于巴黎:狄德罗又说了什么啦,伏尔泰发表了什么啦,德·库佩歇男爵在大学发表的演讲啦,玛提厄的思想似乎在以新的方式传播着,而且终于感动了俗人。唯独在这种时候,他们才显得像是玛提厄的追随者,而不是那两位不顾一切的隐士学究:在一间地板冷得刺脚的屋子里,他们冷色的瞳孔却令人感到温暖……

但是一切没能保持太久。三个月后,他们分道扬镳。西克索去了苏格兰,纵然他们之间仍有通信,两人却再也没有见过一面。西克索晚年曾寄信给兰堂,希望两人能握手言和,然而兰堂拒绝了他的请求。关于他们之间爆发的争论,以及引发这争论的龌龊,如今都成了海底不见天日的化石。西克索走后,兰登索性再也不露面,甚至不再放出机械小鹦鹉,只有不时来到的借书申请提醒人们他还活着。他继续完成着自己梦中的伟大计划,记忆力却日渐衰诚,速度愈来愈慢,他不禁想到如果早早强化了身体,神是否会给他留出完成工作的时间。(但他不会,他坚持改造是对神的亵渎。)1815年,西克索的死讯传来,兰堂把笔摔在地上,中断了辞典的编写(“那是我的一个梦。”)最终修订起白斯考德家的族谱,他主要的贡献是补齐了柯里米·白斯考德和其它几人的内容。

1829年,学院失火。有人认为,火灾发生时,兰堂·白斯考德博士已经自然老死了,所以他并非死于火灾。但无论如何,他绝大数的手稿和收藏都已焚毁而不可追寻,而兰堂·白斯考德本人在后人的追忆中逐渐成为一个瞎子伊萨克式的人物……

在兰堂故居的遗址立有一块黑色小碑,据传是白斯考德后人所立,上面用西班牙语雕着一句诗:



一只山鸡驱使他从尘埃中逃离。




别录1:破碎之神教会的传播与巴尔沃克

编者按:以下内容摘自保罗·佩雷克的《历史拼图版》第八卷引言,用以填补今白斯考德族谱残本中的历史空缺部分。

玛提厄教派信仰的大规模传播,最早可追溯至十八世纪。据考证,玛提厄派第一次进入世俗视野,是在比利时博物学家格劳(Andre Grau)的著作《贝希摩斯》中,虽然书中错误的将玛提厄教派称为未尽教(Uncompleted Sect),且认为此教可能是古诺斯替教的一个分支。格劳提到,“未尽教”认为它的每个信徒都是“被剥夺了神力的赫斯菲托斯”,并简述了其教义,尽管多有谬误。玛提厄教派的主张后来在启蒙思想家狄德罗的《宗教学通信》中得到了进一步阐述,不过狄德罗仍称之为“未尽教”,书中内容相对也是不准确的。但这很快引起了隐居在巴黎的玛提厄派人士的注意,例如夏尔·波尔多(Charles Bordeaux)、德·库佩歇男爵(Albert de Coupeche)和I·白斯考德9(全名今不可考),这些人后来大多成为狄德罗的朋友,并籍此接触了卢梭等人。不久后,狄德罗纠正了原先的错误,将其教义重新概括为:

玛提厄教派认为,上帝并未完成造物的整个过程(这似乎否认了上帝的全能性),而是在造物尚未完成的时候退居幕后,不再对人世加以干涉。所以人类是天生残缺的,人生是一个个体-一块碎片寻求自身完整的过程。所以,玛提厄教派首先追求的是人自身的完整,其次才是迎接上帝的重归。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残缺的观念并不等同于基督教的原罪。我们不需要赎罪。

不过,出于传播的需要,这最早的一批传教士删去了破碎之神教会中古代史的部分,并声称破碎之神就是基督教的上帝抑或一个抽象的、单纯的造物主而非救世主,而启蒙思想家们也只从其中撷取符合其观点的部分加以陈述。因此,应当指出,玛提厄教派最初的传播和影响极其有限,仅在法国拥有小规模的信徒基础,而布玛洛派几乎完全没有扩张。同时,这种信仰又是相当模糊的,直到工业革命降临才蜕变为真正的破碎之神信仰。

开端于十八世纪下半叶的工业革命成为破碎之神教会扩张的第二个跳板。工业革命前夕,布玛洛教派,即名义上的破碎教会内部的寡头体制使教会内部矛盾膨胀,最终造成了有史以来破碎之神教会最大的出逃事件:大量不满于罗伯特·布玛洛三世统治的神职人员出逃,陆陆续续在西欧各国建立起枢机和据点。及至工业革命揭幕,许多位于英格兰的分裂派系依靠若干工厂巨头的经济支持和自己的知识,就改造的可能路径开展了一系列实验。分裂派系继续宣扬当时的寡头制,将破碎之神教会技术的实用价值和改造前景强调为皈依的理由所在。与此同时,罗德里格斯·玛提厄开始着手改造和完善世俗的玛提厄派信仰,这一手段反过来促进了分裂教派的传播和整合,并逐渐形成了齿轮正教的雏形。布玛洛教派也进行了世俗化尝试,不过直到破碎之神教会作为词条写入《百科全书》时,其传播才出现爆炸性趋势。十九世纪初,机神信仰成为欧洲最主要的宗教形式,此前的原始宗教基督教日渐式微,至十九世纪末,几乎完全消失。

破碎之神教会机械技术的公开使得英国阻止人才及技术外流的努力化为乌有,法国和德国的工业以迅猛的势头发展起来,以诺学和炼金学也渐渐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分支。此外,由于教会的战斗人员一般同时也是神职人员,所以在强化技术和以诺术普及化后,军权逐渐落入教会手中。

总体上,布玛洛教派和齿轮正教以英格兰为重心,玛提厄教派以法国为重心,活动中心分别为曼彻斯特和巴黎。也有许多城市属于例外,如英格兰西南部的大镇巴尔沃克古来便是布玛洛教派的铸造业枢纽,后来却转变为玛提厄教派的主要港口之一。

1829年,已持续五十年的北美纠纷突然激化,英法关系急剧恶化,加之布玛洛教派与玛提厄教派积怨已久,英国开始了大规模的宗教迫害活动。(显然,历史在这里画了一个圆:一种最先进的宗教文明干出了和原始宗教的野蛮异教徒们一样的事。)于是,在1830年8月7日,十二艘直属罗伯特·布玛洛三世的军舰打着护送商船的旗号,向巴尔沃克驶去……


狄兰·白斯考德
(Dylan Beskaud,1799.11.2~1830.8.8)

“巴尔沃克大屠杀”死难者之一。

第一声炮响大约在清晨五点传来。狄兰·白斯考德撑开眼皮时,并不知道有一万双眼皮也是这么撑开的。然而外面的空气非常安静,只有一只金龟子趴在窗户上,发出嚓嚓声。那声炮响让狄兰想起用老式锅炉制作爆米花时的爆响。他猜想楼下来了个爆米花贩子,于是又蒙头睡去。

两个小时后第二声炮响传来,他再次惊醒,隐约察觉到什么事情正在发生,碰翻了床头的煤油灯,煤油撒了一地。镇上的取水装置也坏了,街道上空颠倒着一排排水罐,白斯考德家的窗户上哗哗流淌着一道道水帘,外面的景色变成了一团团灰色与黄色的色块。心莫名其妙地收缩起来。他胡乱整理了一下,急匆匆跑出卧室,站在楼梯口,扯着嗓子喊道:“喂,米拉基亚!”这时他想起哥哥今天启程,火车该开到几百里外了。他连忙走下楼梯进到餐厅,父亲和母亲正在那儿愁容满面地对付早餐。

“也许工厂爆炸了。”狄兰猜测道,一只手摸着窗台。“今年第几次了?”

父亲发出一种模糊的声音,像是蜗牛用粘液说话。“什么?”狄兰问,屋里正渀进一种高亢的滴溜溜声。父亲僵住了,看上去如同大理石,而母亲一副刀枪不入的样子。然后视野里只剩下一股浪似的声音。窗户碎成一大堆三角形朝屋里飞来,枝形吊灯跌倒在蜗形脚桌上,母亲张嘴尖叫,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房间里一片滑稽的沉默相。时间似乎固定在窗外那簇烟花般的火光上,而万物的躯体被和时间一并无限拉长,成为一条直线。接着那浪也似的声音消失了,又有许多浑浊的音节随着火山爆发的气流飞溅,等到狄兰·白斯考德反应过来,他已经跌出了窗外。父亲沾血的脸在眼前一闪而过,空气逆着耳朵嗖嗖向上飞行,他禁不住开始尖叫:“麦卡恩啊。”

他处在居高临下的位置。下面是一个灰色的大漩涡,半个头颅像带毛的风车在空中旋转。他头朝下掉进一个烂泥坑里,胳膊断了。巨大的响声遥不可及。他牙齿打颤地起身,镇长艾柯骑着一批矮种马在他面前赶过去,举着一把隧发枪,后面跟着一大群教众,他们像蝗虫一样冲向镇西头。这时那滴溜溜声又响了,一棵树拦腰倒下,木片飞溅,屎尿混合着死人的肠子漏出来,混着血水涌进弹坑底部,一排排水罐中倒下的水顷刻将它们冲淡了。指头、上颚和套着靴子的脚像坏掉的机械小鹦鹉一样飞来飞去,许多个声音同时叫喊:“麦卡恩啊,麦卡恩啊,麦卡恩啊。”一爿耳朵打在脸上,狄兰·白斯考德如梦方醒,立即跑向喷泉广场。离喷泉广场大约还有七八百米的时候,传来了一阵滴溜溜声。他伸出能动的一只手挡住脸,好似这样能替他阻挡什么。他看见广场的地面和无数扯着头发的人一齐朝天空飞去,淹没了夏季天空的高远光线。洛斯·罗德里格斯·玛提厄雕像的青铜脑袋搁在中央,像一头忧郁的大象的头……他的手还挡着,似乎这样就能使他不受那些不存在的冲击侵袭呢,那爿耳朵还黏在脸颊上,若石膏一般冰冷。他们……他想。他们瞄准我了。于是那滴溜溜声就在耳边大起来,他立刻撒腿狂奔,景色摇晃着流动。在一处巷口,矮种马又一次载着艾柯镇长从他面前旋转过去,马背上的骑士身姿矫健,原本是头的地方仅存的下颚大张着,闪耀着华美的金属光泽。碎玻璃一刻不停地掉落,马蹄上沾满鲜血。阳台下倚着一具尸体,紫色的头皮清晰可见,钢筋捅开的肚皮大敞,露出玉米糊似的黄澄澄的脂肪粒。那不知在何方的巨炮又响了,屋顶的瓦片像塔罗牌一样撒在院子里,狄兰·白斯考德闭上眼睛向前冲刺,随即被一匹惊慌的小马撞了个正着,滚进一个弹坑。小马痛苦地嘶鸣着,四只蹄子在空中划动,摔到他身上。他尖叫了几声,能动的一只手又抬起来,头发上沾满屎尿,一只眼睛已经吊在眼眶外面。几乎是同一秒,一颗炮弹在不远处爆炸了。数以吨计的黑土获得了翅膀,遮蔽了黯淡的天空,继而掩埋了弹坑。那时正有一滴泪从马眼睛里迸出来,两排泛黄的马齿间喷吐着恶臭——狄兰·白斯考德咽气之前,眼里的泪和马是一样的。



詹姆斯·胡克
(James Hooke,1807.10.21~1899.5.13)

一个货真价实的“婊子养的”,鬼知道他妈叫什么名字。克里森·白斯考德的私生子,也就是说,玛提厄·白斯考德的孙子。他不知道也不会想知道他和那个叫白斯考德的家族有什么关系,这样他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把一切做下来。自从他染色体里的嗜血因子使胚胎成形起,就注定要在刀尖血光中看见自己的名字。(事实上,他长得和玛提厄·白斯考德如镜像般相似。)十六岁他报名参加了布玛洛教会的卫队,五年后挣得一个骑兵上尉的名头,又过了二十九年,当上了国土部将军,并在这个位子上待到老死。他的卷宗里曾经写着(后来被划掉了的)1830年8月8日,他在巴尔沃克,大约二十声炮响后,随着五百名骑兵一起从北大门冲入。他俯身在马上,像一道迅疾的梭。

冲过喷泉广场的遗留物,他拔出手铳。大约五分之一英里远,三四个人,跌坐在废墟中,喊声转瞬即逝。他举起枪,双手端平,开火。浓缩的以诺在幸存者体内炸开,四分五裂,很少的血,墙壁变成扇贝状,铁皮屋顶热得烫手。他策马小步徐行,开枪射中一个孩子。Ad majorem gloriam Dei,他叫道。马快步跑过教堂,他没忘记对这异教徒的亵渎之所开上两枪,里面传来女人的哀鸣。没有我打不中的东西,他得意地想,这是一种尊重。他经过断瓦残垣中死去的祈祷者石化的眼神遇害者硕果仅存的双手高举仿佛枯木乞求来世的救赎却被马蹄一脚踢开上面叮满了苍蝇,他把手铳塞回套中在大街小巷来回奔驰一遇到活口就将其就地处决他的耳中听不到什么声音也没看见和他一个部队的那些人。子弹擦过耳边他扭转马头看见两个幽灵般的骑手玛提厄软弱无力的教众满身白色的血与灰尘手持燧发枪向他冲来,他摸了摸手铳,拔出隧发枪,射中两匹马的眼睛。然后他拍马上前在四蹄踢蹬的马耳朵中间开枪取刀干满净落地劈开骑手的脑袋劈开这罪恶之镇的最后的孱弱教众的天灵盖接着他一踢马刺使死者的眼睛上盖满尘土。他装好子弹,一手持一把枪,有条不紊地射死逃窜的一切动物无论是人是狗是马是苍鸦,空气中强烈的火药味道使他打了个喷嚏。这时一块石头击中他胯下马的头,马向前一突,一下子歪倒下去,他也跟着翻到地上。

那是一个女人,挺着怀胎七月的肚子,她的头发凌乱如同戈尔工女妖,目光空虚,嘴唇沟壑纵横。与其说她还活着不如说她是个游魂,她死里逃生四次却已不再拥有生命,只留下躯壳和腹里的孩子徒留此地。她只是一幅活着的画,完成以后在那里干枯多年,然后投出那块石头,因为这都是写好了的命运。她俯视着倒地的骑手,舌头肿胀,说不出话来。

那婊子养的直起身来。




兰登·拜兰利(婚前姓白斯考德)
(Lancdon Byranley,1799.11.2~1830.8.8)

1830年8月8日被其表兄詹姆斯·胡克奸杀,死亡时怀有身孕。




米拉基亚·白斯考德
(Mirakia Beskaud,1755.3.6~1830.8.8)

米拉基亚的鬼魂浑身湿透地坐在矮凳上,天花板上,一盏仰神灯放射出阴郁的黄光。作家坐在对面,耷拉着眼睛吸一支雪茄烟。“我坐在二等车厢,”鬼魂说,“我可以坐头等的,但是那要额外花我自己的钱。所以我没买头等票,不过,即使买了,结果也不会有什么不同。我刚申请了传教,教廷派我到中国去。”

“少说废话,”作家打了个哈欠道。

“您知道毕竟我不是个作家。”鬼魂说,“艺术不是每个人都能操持的工作,平常人无法胜任对语言文字的精细刻画……所以原谅我这些废话,作家先生。我希望的是你把那些东西提炼出来。也许死亡会抽去我一部分的感知,给记忆以混乱,如同梦。也许现实本身就是流动的,像我这样的人没有能力捕捉其中的真实……这个故事我讲过很多遍了,作家先生!兴许我的一切都已经被主观的精神模糊了,谎言和事实搅到了一起,叙述到最后,连我自己都不再明白什么是真相,什么是谎言……我需要您提炼出其中的真实,令人难堪的真实……”

作家不耐烦地挥了挥手。

“说事儿。”

“我不想里面有任何谎言。”鬼魂说,“那天是阴天,坐在车里的少说也有一万人。早班的十二辆列车全到了,每辆都坐满人。有人看见军舰对着巴尔沃克开了一炮,于是很多人争先恐后地从车上下来,不明所以的人继续往上挤,两队人卡得很死。不过那炮是发哑炮,又很长时间没开第二炮,何况站长还出来辟谣,说是布玛洛派的军舰发生了误判,对着巴尔沃克的近海开了一炮,现在误会已经解除了。所以很快人群又安稳下来,不过还是有一些人害怕,不肯上车了。‘万一呢?’那些人说,‘我们要命呀。’这些人后来大多被骑兵砍死了。但我很随便地上了车,至少当时看起来不像有什么事情,难道英国会袭击她的公民吗?”

“坐在我对面的是个红眼珠的老绅士。我们谈了一会天气,都感到无话可说。但是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指着车窗,说:‘您瞧’。我顺着看过去,看见四艘军舰缓慢地前进着,拉出的烟浮在水面上,像是巨大的水母。‘护卫舰。’我说,这时列车开动了,老绅士把手放在公文包上,默不作声。‘我想眯一会儿,抱歉。’我不好意思地对老绅士说,伸手拉上了窗帘。然而外面传来一种滴溜溜的嘶叫声,搅得我心烦思乱,又睁开眼睛说:‘您和道这是什么声音吗?’他摇摇头,说:‘但愿别出什么乱子才好。’我看了看四周,男士的举止都很稳重,太太小姐们也不像紧张的样子,便放下心来。然而保险起见,我还是想掀开帘子看看。可是才掀开一角,我就发现一团黑影朝我们头上移了过来。‘麦卡恩啊!’我大叫道,外面也传来一声巨响。老绅士的脸一下变得苍白,双手紧紧按在公文包上,抖抖索索地说:‘出乱子了?出乱子了。’车厢另一头,几个人站了起来,其中一个大喊乘务员,可乘务员来了又有什么用呢?这时候外面响了第二声,我清楚地听见泥溅到车厢上,心里一慌,也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您还愣着干什么啊?’我对老绅士吼道,但他依然坐着,怀里抱着变了形的公文包,脸色发青,比乌云还要阴沉。“出乱子啦!”他抖着嘴唇说。”

“车厢猛烈地晃了一下。一个恐怖的念头掠过我的脑海:不论发生了什么,列车还在行驶,也就是说,它可能会脱轨。一想到这个,我的汗就下来了,连忙朝车厢接缝跑去……也许我可以了在列车变得太快之前跳下去,不会把腿摔断。但不成,作家先生,别人似乎一瞬间就明白了我想干什么,他们也冲上来……我们几乎同时挤在厢门上。后面的想开门,却摸不到门把手,前面的虽然也想出去,却罩住门把手不让别人碰,因为门一打开,他们就很有可能被挤到车轮下摔死……不过已经太迟了,”鬼魂顿了顿,“不,作家先生,像我之前说的那样,我完全不懂得讲故事···我语言的拙劣把什么都弄糟了。”

“你应该少讲废话。”作家评论道。

”已经太迟了。”鬼魂郁郁寡欢地说,“那天布玛洛派的军舰朝车站射了四发炮弹。一发打在站台上。一发打在轨道上,两辆车脱轨,撞在一起,所有人都死了。一发也是在轨道,大概是岔路口,一辆车抓着一辆车的尾嵌进去,一个车厢被塞进另一个……那是在一瞬间发生的,车厢一顶,所有的人就都消失了,座位上只剩下血迹……列车相撞以后会燃烧,蒸气从锅炉车厢的角落里渗出来,等待着爆炸。还有最后一次。他们炸毁了入海口。”

“已经太迟了。我们的车掉掉了下去。刚刚失重时,有人把厢门打开了,可是突然,大家都漂浮在空中,无法控制自己前进……明明门就在眼前,我们却没法出去!接着,大概是车头撞到了近海的礁石上,一阵震撼从下面传上来,我趁机扒往车门,翻到车厢外,惊恐地发现下面的车厢也挂满了人。从高处看,他们好似一群蚂蚁叮在铁皮上,正不顾一切地向上爬……他们爬得没有车厢下落得快,顷刻间就沉进了海里……我头顶上也是相同的景象。坐在三等车厢的公人们和一大群黑鬼吊在外面,抱着窗户什么的。有些人摔了下去,他们掉进海里,或者在礁石上摔得血肉模糊(到处都是他们的残肢,特别是破掉的肠子)。我记得一个裹在脏毛巾里的黑色小婴儿从我眼前掠过……”

“行了行了。”作家嘟嚷道,声音渐渐大起来。“逻各斯啊,没有读者会喜欢这种玩意,完全没有情节,那些书贩子也不会收的,哪怕作者是我。不,逻各斯啊,他们只喜欢在各种黄色小报和刑场上看这些血淋淋的东西,但要是让他们在一本有纸有墨的书里看到,肯定会对着作者破口大骂。呸,扇子和掌声在泉边饮水。悲剧精神哪儿去啦?不,不能这么写。他们要的是书,是故事,不是真相。想都别想。没门儿。”作家停顿了一下,狠狠地吸着雪茄,“我看我们可以把这东西润色成故事。你妹妹……你说你妹妹叫什么来着?兰妮塔?”“兰登。”鬼魂小声说。“无关紧要,咱们当她是个美女好了。”作家说。“她确实是。”鬼魂承认道。作家又挥挥手,说,“我们就让你妹妹爱上一个人,那些太太小姐会喜欢的。爱上一个人,比方说一个西班牙小伙子或者意大利琴师,然后——”“但是屠杀发生的时候,她已经结婚了。”鬼魂叫道。作家掸掸烟灰,说,“只是一点虚构。我们把故事分成三部分,第一部讲他们相遇,第二部讲他们打得火热……第三部就说他们决定私奔,然而你妹妹因为不可抗力没能出家门。那恋人独自到了车站,上了列车,在悲伤的秋风中,他明白你妹妹不会来了。没准永远都不会来了。与此同时,护送商船的军舰判断失误,朝站台开了一炮,把那恋人轰进了海底,而你妹妹抱憾终生……这样就很好。”

“但这是不实的。”鬼魂困惑地说。

“我们要加一点故事成分进去,不是吗?这样故事才有感染力,人们才乐意去读,并被战争的罪恶震撼得热泪盈眶……这和你想表达的有什么区别,米拉基亚?如果写作者都像你那么古板,抱着一个干巴巴的场景叫嚷,世上就不会有小说了。”作家熄掉雪茄,微微俯下身子,“我们的世界-一般人眼中的世界是很小的,他们习惯用自己的世界去丈量一切东西,如果一件事情在他们身边没有发生过,他们就永远不会相信世上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罪恶。老老实实地讲那些车西,人们会怎么做呢?他们会大喊:‘异端邪说!’你自己不也需是这样的吗?只有在我们直截了当地创造一个新世界的情况下,人们才会安安静静聆听。虚构让人们感到安全,他们期望着,这样的事会发生,可绝不会降到自己头上……此外,为了把你的小格局变成一个大格局,虚构是很必要的。”

“可是,”鬼魂说,“我要真实。”

“什么真实?”

“真实,”鬼魂嘟嚷道,“令人难堪的真实。”

作家突然笑了。”你别忘了,是你主动告诉我这个故事的。”

鬼魂瞬间僵硬了,而且显出些许苍白颜色,如同一尊大理石雕像。“一开始我告诉你,“鬼魂叫道,声音越来越大,“是想向你诉说我的痛苦,让你替我完成那些我没有能力也造者一样:我保有控制和修正我的故事的权力,甚至也可以否决,全部推倒重来。好让它不至于要成另一个人的故事,一个不知所云的故事。(“够了。”作家说。)可是您要把故事改成什么样啊?一部媚俗的、粗野的,没有半个字真实的小说,一部女学生偷偷在卧房里阅读的东西。(“够了!”作家说。)这不是我要的,作家先生,你只是在抚弄一杆笔,我面对的却是一场屠杀,难道你其把那么多的死者(几万人)这样轻易地……救衍过去吗?我们所所有的伤己,鲜血和泪水,难道只简化为一个味同嚼腊的青景,用来换取读者的一滴虚情假意的眼泪吗?即使您确实需要其它情节,也应该用庄严的事物,而不是……”

“够了!”作家大吼道。

鬼魂住了嘴,胆怯地望着作家。

“那么我们就换一个故事。”作家生硬地说。

他抽出一张稿纸,将笔吸满墨水,坐在桌前沉思起来,然后他对着鬼魂笑了一下:“是的,您的确有否决故事的权利。”他提了提酸痛的小姆指,电子在他脑中噼噼啪啪游动。一个故事(没有列车,没有鲜血,更没有什么下落的婴儿)似乎在电光火石间便完成了,他抓起笔,在纸上写下一行字:

1830年,一个行色忽忽的邮差路过巴尔沃克,住在一家廉价旅店。第二天,他突然高烧不退,腋下长出许多卵圆形的肿块。

“看,这就是你要的。”作家丢下笔,喘着粗气说,“这就是真实,这就是你要的真实。这就是你要的真实。你要的真实。”

他站起身,又坐下去,然后又站起来。他看着鬼魂,那潮湿的眼神和湿漉漉的身子骤地让他感到恶心。他从桌上拿起那张稿纸,展示给鬼魂看,又放下。然后他又拿起来,飞快地读了三遍,把纸扔到地上。“一切就是这样的,”他尖叫道,“你只不过是个鬼魂而已!你只不过是个鬼魂而已!”

鬼魂惊恐地看着他,全身上下都模糊了。作家拿起墨水瓶,用力向鬼魂掷去,直接穿过了那虚无缥缈的身体。他发现鬼魂的颜色一点点淡下去,从不透明变得透明,溶解在空气中。鬼魂张开嘴,似乎想说些什么。然后消散了。

“好吧,”作家小声说,左手按在胸前,“好吧。”




无名婴儿
(Nameless baby,1830.8.8~1830.8.8)

出生与逝世于同一日,于巴尔沃克。





柯里米三世
(Jeremy Beskaud,?~1835.9.13)

刚下过雨,道路相当泥泞。天色正在转暗,路旁却没有一盏仰神灯——当然车前头装了两个,不至于看不清路。由于在一家小酒馆停了停,十几个醉汉正东倒西歪地在后排上睡着,在这片塑造其血肉亦埋葬其骸骨的土地上昏沉度日。柯里米·白斯考德愁容满面地坐在第一排,紧紧地捂着一个猪皮箱子。他老了,不愿意再奔波了。

“您去哪儿?”坐在对面的小伙子问。

柯里米三世吃了一惊,连忙拉了拉衣领子,回答道:“巴尔沃克。”

“那么远啊!”

“是啊是啊……”他含糊地说,不安地摸着身上的教袍,它已经太脏了。“我几个孩子住在那……以前我是个传教士,孤身一人……”他想起了那些声名显赫的祖先,例如圣贝奥尔和柏克……他读过《筑圣录》,也读过《羽片书》。他知道自己骨子里是个学者。其实白斯考德家的男人们都只有两种下场,要么在要命的庸庸碌碌中度过一生,要么在重峦叠嶂的书页和蠹鱼之间食锈,除非某一日时代的熔炉将他们的血液煮沸……他想起来了,白斯考德家还出过一位先知。圣马歇尔,传说他曾经喝下神之脓……怎么会存在神之脓这种东西呢?他不相信,否则,为什么现在就看不到那种黄铜奇迹了呢?不能把什么都往麦卡恩身上套,他想。再说,圣马歇尔最后不是被烧死了吗?如果他真像故事里说的是个完美的造物,又怎么会被烧死?

汽轮车抖了一下,柯里米三世的心间跟着一抖,清醒过来,又抱紧了箱子。他四下看了看,小伙子已经睡着了,窗外 ,黑暗川流不息地飞过,几乎听不见汽轮车喷涂蒸汽的声音。他稍微放松了一些,琢磨起他是怎么在那家老古玩店里弄回了族谱……柏克·白斯考德手写的族谱初稿!他轻而易举地从那个捷克人手里得来了这玩意,因为族谱是用咸兰语写的,当然没有人懂它的价值……年老的柏克兴许已经精神错乱(“他甚至说伊本,那个虚构的人物,从老宅壁炉里爬了出来。”柯里米三世想。“所谓预言后世的马歇尔残篇也很令人生疑……不就是个跟东方的推背图似的玩意儿吗?”)了,所以才会选择用《羽片书》的语言来重现家族的历史,好像存心要让族谱失传一样。话说回来,他对咸兰语并不精通……但是,只要它回到家里就好办了,那里有……他思考着,软软地敲着窗台,低声背起《短歌》第十四篇的片段:

表象世界之意志世界之表象世界
逻各斯冰冷而困倦。
乡村酒馆里锈迹斑斑的螺轮
还在转动,听风歌唱故乡。

他拎起皮箱,晃晃悠悠地下了车,然后买了一张去巴尔沃克的长途船票。那天是1830年8月9日。



阿尔戈二世
(Argo Beskaud,1834.3.12~1998.5.27)

白斯考德家族最后一位真正的学者,尽管他的名字是从一个傻瓜那儿来的。柯里米三世平庸的孙辈中有一个叫伊本的是他父亲(此人应被称为伊本二世,无论那位戏弄过死神的乐师是不是他祖先,因为柏克·白斯考德和兰堂一世不约而同地采用了一种闻所未闻的方法来排列族人的名字:只看年龄,不看辈分和血统。例如,先出生的儿子叫兰堂二世,而后出生的叔叔则叫做兰堂三世……),是里昂——一座典型的工业城市——的订书工人。即使如此,阿尔戈二世依然轻松地进了教会学校,在那里读了八年书。他的文法教师让·维里埃耶是校里的异类,也就是说,一个顽固的齿轮正教教徒。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的影响,生在玛提厄派家庭的阿尔戈二世才会转而加入齿轮正教,并在几十年后和他的堂兄兰堂四世对峙。

从学校毕业后,阿尔戈二世游荡了一阵子,谋得一个市立图书馆管理员的职位,就任期间一直保持着与文法教师的往来。几年后,让·维里埃耶被那所亲玛提厄的学校解雇,便搬来和阿尔戈二世一起住。他教了阿尔戈更多东西,例如辩论、神学和哲学,并对当时颇有争议的几个使徒故事(例如屠夫与羊)做了自己的阐释。如果没有1876年那场突如其来的大火,阿尔戈二世兴许会一直这样持续下去,但这年烧毁市立图书馆的火灾敲响了他脑中的钟。当他看到图书馆摇摇欲坠的残址时,他明白时辰已到了。那位文法教师虽然博学,却也教不了他什么了。(即使如此,多年以后,他在谈到自己的老师时,依然会恭恭敬敬地说出让·维里埃耶的名字。)于是他动身前往伦敦,希望能在那里的大学旁听一些课程。

他当然被拒之门外,险些流落街头。这时他才想起父亲曾经跟他提过,他的伯伯如今应该住在伦敦——其时这位伯伯已经死了,而他的儿子就是兰堂四世。于是他跑去投奔,很快找到了兰堂的居所:一座蛮气派的三层小楼,同时有一个前花园和一个后花园。他从门口的黑人园丁身边绕过去,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个鼠灰色头发的人。

“啊,”那人说,“这么说你就是那个异教徒了。”

此人正是兰堂·白斯考德,彼时正任剑桥大学的索非亚神学教授。借着他的关系,阿尔戈二世得以旁听一些文学、哲学和宗教类课程。至于两人关系如何,历来众说纷纭。生于英国的兰堂四世是一个传统的布玛洛派教徒,而阿尔戈二世出身于玛提厄派家庭,实际上又是个齿轮的信仰者,似乎不太可能没有摩擦。然而实际情况是,两人的关系相当融洽,直到论战的中途才破裂。尽管在数十年后的论战中兰堂四世以其观点的绝对和严厉而著称,他那时却是个相当包容的人,尽管他仍会不时轻蔑而戏谑地称阿尔戈为“异教徒”。与此同时,阿尔戈也常常震惊于这位孤僻亲戚的学识:他能够看出阿尔戈二世脑中所想,猜出他正在寻找什么资料,并且随口说出这些资料可以在哪本书中找到,以及所在的页码。“连差分机都不会比他的大脑更精妙绝伦。”处理兰堂四世遗体的医师后来说道,阿尔戈也不得不承认确实如此。

一天下午,阿尔戈二世从学院回来,发现兰堂四世正在餐厅里校对一组古文件的翻译,便漫不经心地问道:“巴尔沃克发生了什么,兰堂?”兰堂四世头也没抬一下。他回答:

“一场瘟疫。大得像《瘟疫年遗事》里面的那场瘟疫一样的瘟疫。”



* * *




1882年,阿尔戈二世照常自外归来,身上裹着一件雨衣。那时他刚刚成为齿轮正教一位闻名遐迩的学者,风季伊始,布莱克曼街头夜雾频发,竖直厚度已比三座塔还高。一名教士声称,阿尔戈二世正是在这种天气下同兰堂四世发生观念上的冲突的,并促使之最终演变为一场严肃论辩的。且由于一次未载史册的地震,加之争执双方的相继辞世,立场、观点及驳论经过等均已无从考证。尽管存在如上诸多缺憾,论辩结果的确定性仍未受影响。关于这场论辩,最权威的研究学者和乔治·达尔文10传记作家恩贝托·埃科写道:“一如世人所想,兰堂四世的记忆博大而驳杂,如同一簇矫劲的哈扎尔羚羊;然而阿尔戈二世的思想好似阿拉伯狼,不出一点声息就将羊群驱散,并一一加以吞食。兰堂正是在这样的不利局面下告负的,今人对此事的了解多半基于他的残存手稿,此外便只有捕风系影的传闻可供参考了。不过扎根尚浅未必不能得生,多受监护者亦不全都成活——对于此场论辩的不同记述,凡较完整的,将不论出处悉数收纳在下——以免放过了那头确有价值的金色羚羊。”


让·维里埃耶笔述


按:论辩发生时,文法教师让·维里埃耶并未来到现场,这点已由一位小提琴手作了证明:当时他正出席一场与卡比尔·贝奥尔有关的纪念活动,并客串军鼓手登台演出。据此推断,维里埃耶似乎并不曾掌握关乎这场论辩的确凿材料,且极有可能是通过弟子阿尔戈的口述了解其经过的。总之,年逾八旬的文法教师经由某种渠道掌握到些许消息,并于黑弗灵地震发生后对此事作了笔述。显而易见,此事为他招致了不少麻烦。愿他的灵魂得以安息……


“阿尔戈自小不怕沾水,所以即便在雾中走,这件雨衣也不是为他自己而穿。实际上,论争开始前他腋窝夹有半本薄书,此书古色斑斓,多有脱页,封面图案好似半把餐叉,正是出于保护它的需要,阿尔戈才有意披上雨衣的。不过纵受关照如此,这部残书仍未能在辩争中免于损毁之灾,此事的开端是这样的:

“众所周知,兰堂四世是被一阵敲门声弄醒的,时间恰好是午夜过一刻。当他匆匆告辞梦境时,门开了,进来的是阿尔戈。在仰神灯的光照下,兰堂花了两次注视才看清来者的脸,因为那时他还睡眼惺忪。不过,对他而言,辨认出那本书却仅需一眼。

“‘你手上持有的并非他物,’他说,‘如果神尚存视力,你这本《马歇尔书》可以作为他的眼珠,因为神正是借助人的思维洞察世界的。’

“阿尔戈没有立刻答复,而是准备先脱雨衣,这一举动给予兰堂更多时间,他可继续发表其他看法:

“‘然而,正如我们所知,眼珠又有一二之分。你所得到的只是其一。就实际而言,它代表的目光是片面且易碎的,好似一条环形玻璃带,与我们的主要需求——对完整的需求——相悖。所以说,你,鼠目寸光的异教徒,尚且需要他人助力。’

“阿尔戈脸都没抬一下,回答说:

“‘有一件雨衣曾经披在我身上,那是几分钟以前的事。这件雨衣一向耐用,从不漏水。然而,对于我,它自始至终都是多余的:此衣合乎神的需求,却不符我的需求。假若事实确实如你所言,那正好,我依然不必浪费时间。因为求助于他人是神的需求,而不是我的。’

“听到这里,兰堂四世起身挪到书柜前,道:

“‘既然如此,你如何解释这个问题呢:神的需求意味着什么?’

“‘假如一件物品被指认为神,’阿尔戈道,‘倘若它本身并不是神,神的需求便得以实现。’

“这时,兰堂已从柜中取下一个铁盒。阿尔戈并未立即上前察看,但他在原地思虑片刻后,当场将其用途指了出来:

“‘塑成它的金属并不常见,因为其中不止含铁,从外观上看,也含严遵一定比例掺加的银、铜与土——即使是见习修道士也能远远看出。如此说来,其制成年代尚早,如果考虑到具体配方,应属十三世纪之末。那么,事情已不难理解了:这个盒子毫不惹眼,却装有神的第二颗眼珠。’

“我不知道兰堂对此作何回应,这段经过似乎无人讲起。不过有一件事板上钉钉,就是持续整夜的论辩中,盒中所纳从未真正现于天日,因为阿尔戈当时提过这样一句话:

“‘无论里面装的是什么,依我看,兰堂,不将它打开是正确的。因为盒子系人为封锁的尝试,而由魔鬼所创造的时间却无孔不入,好比一头狼钻进羊圈,你还指望剩下些什么呢?’

“阿尔戈指出,一件雨衣便可使思维凌驾历史,一个铁盒却不能庇护任何知识。此外,对手的博学亦成为他的武器,因为‘天性要求不死的灵魂得到康复和净化,这一过程发生在破碎的时刻,而非连续性的时间。’由此便否定了对方为保全历史所做的尝试。他继而评论道:

“‘假如世界精神确实存在,一切辩解都毫无意义。可是,兰堂,《筑圣录》上是怎么说的?“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如果教会承认“对神而言,无事不有可能”,我们的信仰就意味着“对人而言,无事不有可能。”这样一来,人和神就不是远远隔开的了。想想这一句:“若有血气的身体,也必有灵性的身体。”弃世数年的巴茨修士认为,神以碎片的形式分散在每个人中,人以此得到了灵性,那时候还没有魔鬼,因而也没有时间,神是在渺无边际的永恒中自发死去的。依你的意见,先祖卡弗西所描述的是否是这样一幅景观呢?’

“我所了解到的就是这些。我曾经管窥未来,知道这段历史将由名不见经传的杜阿克塞伯记载流传……论辩结束后,阿尔戈自布莱克曼街的兰堂家宅迁出,且再未返回伦敦——据说兰堂此后变得疑神疑鬼,时常手指家门对其子多克说:我的对手在那儿,在那外边。阿尔戈捎上一包麦面饼,咽下葡萄酒,沿泰晤士河乘船漂流向东,到黑弗灵这个地方停下,定居在一座石制碉堡里头。在他初抵当地时,风季结束了,一条河流深深刺进那所碉堡,后者是锁着的,为它上锁的是十八世纪名叫“骑手十八人”的匪帮。阿尔戈认定时间是最好的钥匙,一百年的光阴足以打开任何一把锁,于是他毫不费力就钻进碉堡,并在水声里度过余生。没有人找到过他。1998年冬,黑弗灵的河流尽皆封冻,声音被切分成小节,流动被迫与死亡等价。当夜阒寂无声,阿尔戈的睡眠持续到凌晨三点,那时他正梦见一场传统的布玛洛式葬礼,死者是到场的牧师,其灵魂随雨水升入天国。当他惊醒时,并不知道有一万双眼皮也是这么撑开的——黑弗灵市无人对此地震有所防备。不过对他们来说,好在地面震动并不严厉,最终只一座郊区碉堡为之坍塌。在现场发现了一名死者,由于碉堡倾倒时砸破冰面,大半掉入了那条冻河,死者被发现时已周身浸透,有所肿胀。侦查人员亦注意到若干文稿,这些羊皮纸被水洗掉字迹,尽数漂浮于水面,而托起它们的却是遗忘……”


伊蒂尔碉堡残篇

按:就其内容而言,本篇观点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它直至1998年方为人所知。地震发生后,这份手稿在受灾严重的伊蒂尔碉堡内被回收。其所记述的内容仍然关乎1882年的论辩,一经发现便成为最具权威的研究材料。本篇的作者应为兰堂四世,时间是1937年。


早在《马歇尔书》的下半部分化作淤泥之前,我已能牢记其内容了。书上说,神的眼光共分两种,活人的和死人的。显然,阿尔戈拥有的属于前者,归我的则属后者,因而对于活人来说,他的理论更具效力。不过,生命的过程仅限于现下,一旦置入整个时间中便了无踪影。也就是说,永恒在时间中只可表现为一个瞬间,实质上,生命可被看作不具长度的定格。

假如这一设想可供验证,你所读到的便是办法。经书中说,目光的意义在于延续思维。我早就瞎了,因而也趋于愚蠢,但现在事情突然有了转机:我发觉自己正在经受死去,那一瞬——人死亡的一瞬——将会使神的两道目光最为接近,以至完成相交。应该指出,死亡与整个生命可看作同样的瞬间,其一是对于神的体验,其二是对于神的领悟。二者的发生不分先后,因为先知是基于领悟才体验的,其他人则经由体验而领悟。如果有什么存在先后之分,那就是我们成为先知的次序,“天性要求不死的灵魂得到康复和净化”,神在造人时,得到的灵魂都是破碎的。为此,神在刻有生命及死亡的齿轮上轻弹,以便人的灵魂永远转动下去,使人有无限次机会净化自己。完成这一过程后,康复者便成为先知,有资格升入天国。在世的和死去的人不可能知道这些,因为仅凭独眼必然导致狭隘,只有面临死去者才享有完整的观察,这些人正在与神发生接触。

临终的清醒是永恒的。现在,这种清醒正降临在我头上,并引导我发生灵变:“变成神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神的灵变成的”。但愿如此。我的人生好比鱼游出山顶,准备重新跌回海中……不过在那之前,我还想加上几段话。这几段话关于《马歇尔书》,实际上,与《筑圣录》更加接近。

因为马歇尔写出这个故事之前,其父卡弗西已有过类似的表达。参见《筑圣录》第三十六行所述寓言,先祖伊本·白斯考德的漫游故事。伊本在下身瘫痪的情况下,与一名乞丐合力漫游过罗马。回到家后,他的一条腿康复了。这时,他立刻发起了新的尝试:将罗马重新走了一遍,连路线都一成不变。第二次旅程结束后,他成了一个健康的人。

可以肯定的是,马歇尔生前从未读到过这则寓言,但他有篇小故事,就内涵上的相像程度而言,不啻寓言的镜中倒影。他写道:神未等到时间诞生就死去了,世上的第一个齿轮转动时,便睁开眼睛,这时其还不能运动,一直到无数个齿轮同时轰鸣,其才终于得以完整,到那时,神告诉其信徒,其已在梦中遍历宇宙……

好了,就是这样了。最后要讲的是个预言,它将在生效后才为人知。它的内容是:水、言、石能够改变人生。预言会降临在阿尔戈身上,彼时他将不在布莱克曼的宅门外。在1882年的论争中,我们谈及以上的大部分内容,并交换了彼此的命运,因为那时我们都注意到一件事:《马歇尔书》的封面是唯一的,它的两个部分共享同一个图案。于是,我俩将手中的书拼在一起。由于下半本书已经不成样子,阿尔戈便将上半本撕成粉碎,这样尚可将将辨认出那个图案。那是希腊语中的Psi,过去写作Ψ,远远看去就像一把餐叉。就是这样了。历史上,那是教会最早用到的字母,由布玛洛一世所创造,那时它已将教会三千年来的命运昭示出来。

兰堂·白斯考德,1937.4.25,于胡利尔



事实上,除上述两类说法以外,还有一种看法较为独特,如今在布莱克曼街头流行的正是这种看法。依照此说,1882年“论辩”前夜,兰堂四世已同阿尔戈二世提前相约,要求进行一场论争。然而,事发当晚,阿尔戈二世并未如期赴会。兰堂四世在客厅一直等到半夜,最终等来的不是对手,而是文法教师让·维里埃耶。后者朝他点头致意,并指着他的书柜说了什么。这一举动使兰堂四世如遭雷击,他从此一蹶不振,再未重返剑桥大学任教。几乎在同一时期,他的家族也近于瓦解,祖辈的荣光消弭殆尽……

——1882年没有论辩发生。



兰堂四世
(Langdon Beskaud,1812.7.29~1937.4.25)

兰堂四世生于朴次茅斯一个商人家庭,后随父迁居伦敦。为了培养子女成人,兰堂的父亲不惜送他们去昂贵的私立学校,在那里兰堂四世和两个弟弟得到了极好的教育。(遗憾的是,后来这两个弟弟均死于伤寒,父亲只好把全部的期望寄托在长子身上。)应该指出,这位开明的父亲对兰堂的成长功不可没,除了上述作为,同样也是他资助兰堂四世出版了其第一部著作《逻各斯诗学研究》。兰堂四世尊敬他的父亲,无论何时何地都会恭恭敬敬地说出父亲的名字,一如阿尔戈二世恭恭敬敬地说出老师的名字:斯普劳尔·伊登·白斯考德。——然而,对此人的记载极少。

1832年,兰堂四世进入剑桥大学修习文学和法学,后转而学习哲学、神学和古代文字。他孤僻的个性在这时开始显露:比起与人交际,他更喜欢持着十二弦琴的自弹自唱,同时写一些追忆童年生活的短诗。他父亲认为这是缺钱所致,便每月送去宽裕的生活费,叮嘱他随时可以向他支取一切开支。然而兰堂四世依然一门不迈二门不出,甚至不知道怎么花钱。尽管对这种孤僻忧心忡忡,他父亲也只好作罢。成为神学博士后,兰堂四世快速撰写出版了第一部学术著作《逻各斯诗学研究》,开始有了一些名声。在修习古代文字的几年里(他最终放弃了哲学),他又连续发表了几篇论文,逐渐声名鹊起。经过父亲斡旋,他成为剑桥大学最年轻的讲师之一,虽然学生普遍反映他的课“无聊至极”。

兰堂四世创作短诗的习惯一直持续到阿尔戈二世来访为止。但是,与他在古文字和神学上的卓越成就相比,兰堂四世显然缺乏所谓的诗歌天赋,终其一生只是一个平庸的诗人,不过我们可以从一些诗句中一窥他生活的剪影:

泰晤士河:一条臭河。
河边没有人睡觉,没有!
有一天
只有狗群才能在她的酒馆饮酒。
有一天
只有碎片的语言才能在这里停留。
但是此刻,时辰未到,不夜河的人们
来来去去,喧嚷不休。


1840年,斯普劳尔·伊登·白斯考德去世,兰堂四世继承了一笔数目可观的遗产(总计三十万英镑之多),当时他的母亲也已谢世,于是他将大多数资产变卖(这使他每年的进项缩小到几乎无),只留下位于布莱克曼街的一幢气派的宅子居住。住了些日子后,他还是嫌那儿太吵,便在郊区买下一幢老房子以供研究之用,那地方因此被人称为白斯考德老宅,尽管那宅子的许多主人中只有一位姓白斯考德,而且如今已经被推平了,旁边建了一个老式蒸汽机的主题公园。获得索非亚神学教授的名誉职位后,他很少再回剑桥:因此,没人知道埋头古文字之中的兰堂四世是如何知道了阿尔戈二世来访的消息,从而迅速回家迎接的——这使他不得不经常往返于两地之间。

三十年论战应当是兰堂四世学者生涯中最重要的时期,然而白斯考德族谱中对这部分仅有的少许记载被不慎掉入的饼干油渍污染,经专家鉴定不可复原,其间的细节已彻底遗失。唯一可知的是,那会儿他孤僻的习性消失了,反而成了一个怪异而好出风头的人。

论战结束后,兰堂四世心灰意冷,不仅卖掉了伦敦的宅邸,而且把郊区的那块地皮也卖了,仅仅带着一些他收集多年的珍本书(其中包括马歇尔残篇中的残片89B和12T)去了一个叫胡利尔的小村子,他的儿子多克是那里的神父。父亲当年留下的遗产已所剩无几,用卖掉房子的钱最后阔绰了一阵了后(事实上,他只是保留了在伦敦时的消费习惯,要求给他寄来各种酒水,食品和珍本书籍),他的处境变得极其窘迫,只好仰仗他儿子那点微薄的收入过活。一如阿尔戈·白斯考德无法理解老柏克的苦心孤诣一样,多克·白斯考德也不明白父亲口中的一切究竟是什么意思,区别在于,一个是听不懂,一个是不愿听。不久,兰堂四世的脾气变得很差,那种孤僻的病症又在他身上发作了。据多克·白斯考德说,他关上卧门,连儿子也不见,终日对着绣有白色花边的窗帘出神,手边连把做工最粗糙的十二弦瑟都没有。太阳从视网膜上消失后,他听见小学生在窗外玩笑厮打,听见大理石落进水桶里,云雀扑的一声飞去的声音,心种中感到一种晚香玉般的伤感,因为他竟然在怀念论战时的日子。一天他在屋子的角落里翻出一张旧报纸。他的手指焦急地掠过肥皂广告(劳拉牌香皂,帮你洗一回!)和剃须刀广告(安全剃须两不误,就用KIVEN牌剃须刀!),最终在第三版找到了罗伯特·洛威尔与他的一场辩论的报道。他颤抖的手指逐字逐句划过纸面,然后紧紧攥住那些文字,仿佛站在百丈高楼的边缘死命抓住墙壁好让自己不要滑下深渊。他孤僻的个性曾在对手的疾言厉色、对信仰的矢志不渝和如雷掌声带来的自我陶醉中压制下去,如今却无可避免地爆发了。他在一阵战栗中将报纸撕碎吞下,听见油墨在谈论着那些他不值得为之落泪的廉价广告。什么,他想。无论如何,阿尔戈二世已经走了,他再也不会见到他了。一想到这个,他就用牙齿咬碎玻璃杯子,将窗帘塞进嘴里,裸着上身阴着脸在室内走来走去,因为他很清楚他清楚得很如果没有对立观点的抨击他根本无法确定自身的存在如果没有恶你的善有什么用如果地上的影子都消失了大地会是什么样子如果没有神了还要人干什么。然而即使阿尔戈二世和乔治·达尔文,甚至不可言说的让·维里埃耶就在门外,他也明自自己不会打开房门,永远不会,因为他的手从关上房门的一刻起就再没有打开门的力量了我重新捍卫我的决定和我的姿态但我已经没有时间没有时间没有时间了,因为他无法确定那门外的对手究竟是不是自已脑中的幻影,他又会不会因此被逼着看那他根本不想看的东西那残酷的时代白斯考德家不可救药的现实就算闭上眼也没有用。下弦月升起时月光熔化窗帘他听见多克神父趿拉着鞋在门外徘徊,他无法控制地朝自己嘶吼道为什么你要接过那份遗产为什么你一定要把每个白斯考德都变成这副鬼样为什么着一个曾经的家族落到这步田地时连一曲十二弦琴都听不得而你只能坐在这里说些傻话一副傻相你说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就是这样了就是这样了就是这样了




杜阿克塞伯按:后论辩时代的白斯考德家族族谱已遗失。

就是这样了。不过,还有这些人:



多克·白斯考德
(Doc Beskaud,1870.1.26~)

就是这样了。他父亲也曾盼他捞个主教回来,但他最后只是成了一个平平无奇的堂区神父,整日忙着为教众祈福或修理坏掉的仰神灯,闲暇时也不过用八音盒放一支曲子来听。玛提厄教会的新机器要投入使用了,俄罗斯沙皇宣布向中华帝国发动圣战,教皇罗伯特·布玛洛二世遗体的出土,于他都没有什么干系。他父亲后来回来跟他一起住,因为辩论结束了。之后他一直小心翼翼地侍奉着终日闭门不出的父亲,尽量不让他觉得自己受了冷落,尽管他并不懂父亲研究那些草纸有什么用处。有时父亲会故意把碗摔在他面前,不为别的,只为这样一个家庭,父子之间本该是不睦的。但他觉得父亲只是想听听那碎碗的响声,就像族谱里的无赖阿尔方一样。他没有过一丝怨言。

后来他父亲死了。第二天,人们看见他抱着一盆牡蛎回家,这一天他不修灯。等到天黑,废弃多时的烟囱里突然呼呼冒出白烟来:他用最原始的方法给自己做了一顿晚餐。在那清汤寡水里,他竟品尝出了些许幸福的滋味。




安东尼·白斯考德(曾用名伊本·白斯考德,或伊本三世)
(Anthony Beskaud,1901.11.6~)

“唉,孩子。”多克神父慈祥地说,“伊本·白斯考德当然是卡弗西编造的,从来就没有这么一号人。除了《筑圣录》,还有哪里记录过他啊?要我说,你爸爸研究古籍有点太入迷,整得头也昏了。好了,”神父拍了拍伊本的头,说,“以后不要再问这种问题了。对于我们来说,读好《逻各斯福音》就够了。”




苔丝·白斯考德
(Tess Beskaud,1927.5.18~)

当然,女人没有读报纸的必要,可是必要的时候还是得读一读的。但是像什么哈扎尔的齿轮正教组织宣布独立啊,南斯拉夫内战啊,大不列颠帝国分裂啊,除了最后一个,不都远在千里之外?那和她有什么关系?




克里斯·齐泽·白斯考德
(Chris Zize Beskaud,1912.6.8~)

他最后还是没进教会学校,而是学了点机械玩意儿,在镇上开了一家玩具铺,偶尔也帮着堂区神父一起修灯具。他一生最大的快乐就是坐着蒸汽飞车到郊外去捡垃圾,还有在吃早餐时读上两页《世界通史》。他总是一手翻到308页,慢条斯理地读。他读的书里,也从来不会也不该出现什么巴尔沃克或姓胡克的骑兵将军。




马歇尔二世
(Marshall Beskaud,1930.4.1~)

他敲打着桌子,身上散发着铁锈和陈年咖啡的味道——这点倒是和那个也叫马歇尔的祖宗一样——眼神疲惫。他常常记不起祖父的名字,更别说其他人。密涅瓦(他的女儿)坐在对面,眼睛像两个痛苦的玻璃杯。她虽然名叫智慧11,却与智慧毫不沾边。她那对晶亮的眼睛曾在土花和槟榔渣之间慢慢腐烂,也曾在马刀落下时凝视天空。这对眼睛曾经可以构成一个开头,如今只能构成一个结尾。

“好了,你这翘尾巴鹦鹉。你就说说怎么办吧,你要我怎么办。”马歇尔二世疲倦地说,“你怎么会怀孕的?”




密涅瓦·史福兹(婚前姓白斯考德)
(Minerva Sfartz,1976.12.31~)

她跪在尘土中,呕吐着。














































别录2:用茶水画成的风景画

就是这样了,伊本·白斯考德说,挽歌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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