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孤独,我的性格也十分孤僻,没有人喜欢我,我也想像正常人一样与朋友一起聊天,一起熬夜,但我找不到,我也试过改变,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做,我通过母亲的介绍,在城里找到了份洗碗工的工作,最基本的经济需求有了保障。
我没有谈过恋爱,在街上看着一对对恋人牵着手从身边经过,我很羡慕,很嫉妒,为什么上帝给了我这样的命运?
我只是,太需要一种可以让我心安的感情,我很困惑,很苦恼,很厌倦,这无趣的世俗渐渐让我产生厌恶。
我总是在闲暇时光,在脑海中构建一个大概的轮廓,再细细描绘着他的眉眼,他的卷发,他的身体,他的衣着,他喜欢的食物,他的生活,他的家庭;他是个酷小子,年龄应该比我大,喜欢收集乐高,再想我在夏日午后,跳进他的跑车去兜风,点支香烟和他吞云吐雾,一起拿着喷漆在街头来点中世纪风格复古涂鸦,或者在地铁上没人注意的角落里热吻。
渐渐的,他似乎变成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做着我们想做的事情,我总是能看到他的身影就在我的周围,但抬头看去却看不见他的身影。
还记得那一天是我的成人日,我来到了18岁,我很激动,很开心,经过长时间的心里斗争,终于和老板请了一天假期,于是跑去市场采购,并为自己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打开电视,找到自己最喜欢看的脱口秀,我想让他和我一起,便向旁边挪了挪,给他腾出位子。
这时耳边传来了最熟悉的男人声音,他来了,便坐到我旁边,温和的笑着,看着我,揉我的头发。
“恭喜你成人了,小甜心,我等待这一天已经很久了。”
之前在想象时,只是想出我们能一起做的事情,却不是真实的,我只能在脑海中想象与他在一起的画面。可是现在他竟然坐在我的身边,胳膊还搭在我的肩膀上。
“你从哪里来的?怎么回事?我在做梦吗?”
我惊讶的瞪大双眼看着他,冰冷的感觉蔓延全身,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好熟悉…与我想象中的一般无二。
“是你来叫我陪你看脱口秀的啊,怎么?你不喜欢那我走了。”
“酷!让我瞧瞧,不可能,你怎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抬起手捏了一把他的脸,又骂了一句。
“他妈的,混蛋玩意,这是梦。”
他抓住了我的手腕,我当然表示抗拒,并把他摁在沙发上,并且想给他一拳,在我出神的那一会儿他很轻松翻过身来把我摁下去,并死死抓着我的手腕,我感觉很疼。
“抱歉,原谅我的失礼,是不是梦,来试试就知道了。”
但我来不及多想,他抱起我,在我不乐意的情况下把我搂在怀中,很暧昧,很羞耻,感觉很真实,他嘴唇的柔软感与冰薄荷的味道,还有他手心的温度与脸上的微笑,让我分不清我在梦里还是在现实,但是后庭中的痛感与无法控制的性欲非常清晰通过神经传送到我的大脑,同时接受了我是同性恋的事实。
“慢慢习惯就好,大男孩,你会明白的。”
当这一切都停止的时候,他和我的发丝都湿漉漉的搭在额头上,我的手指戳着他的脸,他便鼓起腮帮子,像河豚一样逗我笑,我可笑不出来,因为我要洗床单。
我逐渐对他产生了一种依靠和爱意,他是我一直坚持活在这个世界的缘由,我的父母是混蛋,是魔鬼,我不原谅他们,他们把我丢到教堂边匆匆离去的背影我还依稀记得,我的养母是个修女,她对我来言就是抚养我长大成人的普通人,我没有对她产生过感情,更谈不上母爱,但我还是很感激她,她让我迈出了第一步。
在去年时,她惨死在一条近郊的河中,至今没有找到原因,我看着她的尸体被放进担架上的裹尸袋,她的身体已经被泡浮肿了,脖颈处的淤青和手腕上的麻绳,我很快猜到了她的死因。
但是,他的到来让我为这个世界增添了一些积极的看法,我开始接受他,把他当做生命的一部分,比起那个修女,他就像凌晨四点的那一抹晨晖。
当然,在做爱后他会细心的处理一切,我便躺在他的臂弯中安稳睡着,他总是给我一种我说不出的安全感与温暖,他会在第二天早上给我做丰盛的早饭,然后出门工作,留下我一个人在家,但他给我买了一条小狗,长长的耳朵,一身摸起来像丝绸的短毛,我很喜欢它,在他不在家时只有这个小伙计陪着我了。
在他的节假日,我们可以出去兜风,去家乡的老街,去贾斯汀·比伯的演唱会,我能想象到的地方他都可以带我去,在后座热吻,打开电台放着Troye的歌,度过浪漫的夏日假期。
他带我去过夏威夷海滩,开着车去机场,提前订好了机票,很顺利的登了机,飞机停在夏威夷机场,天气是炎热的,热带雨林气候的海风,与热带水果的清香,我躺在遮阳伞下,他穿着草裙与当地人跳着热情的舞蹈,他说我娇滴滴的,跟小少爷一样,我可不在乎这个,便跳进温暖清澈的海水中,顶着一头海带,从水里探出一个头,把他吓了一跳。
在晚上,丝丝清风吹起我和他的金色卷发,我们躺在挂在棕榈树枝的吊床上,你推我搡,纸乱金迷,说着腻耳的蜜糖情话,描绘着我们的未来理想,他指着天上一颗颗亮眼的星辰,而我只是搂着他的脖子,听着他从天文讲到军事,让我听的索然无味。
我开口问他从哪里来,可他不说话,并吻上我的嘴唇,表示不可多问。
他带我去过他的家乡,当然,这是我黏着他才带我去的,他开着跑车,驰骋在西欧的大地上,当那些中世纪风格建筑和古典的街道映入我的眼帘,我就知道我们到了。牵着马向我们热情招手的车夫,歌剧院里穿着华丽礼服的指挥家,马戏团里让人忍俊不禁的小丑表演,赛马场上因为不熟练而经常摔进去的泥坑,餐馆里美味的饭菜,但我记不清楚其它那些琐碎的事了,但他的家庭我记得很清楚,和这里不同的现代化别墅,他的父母很和蔼,他的兄弟姐妹也很有趣,我被他们带去小时候经常玩的沙坑,拿着小铲与绿色的小桶做可爱的沙雕,当我们傍晚回家时父母笑的合不拢嘴儿,因为我们也变成了小泥人儿,晚餐是阿姨做的,那是我第一次吃到记忆如此深刻的晚饭。
我们住了一个月才回家,当临别时我还是恋恋不舍的离开,回到家才发现我的老伙计快不行了,它虚弱的躺在家门口,小声哀嚎着,在它的身边还有一堆鸡毛——很显然它偷了农场的鸡。我们俩便带着它去医院抢救,它像保尔·柯察金一样,坚强的活下来了,我很对不起它,于是当我们俩以后出门时无论如何也要带着这个小伙计。
但事情有了转机。
在我二十岁生日时,他没有去工作,在家里为我做了早饭,抱着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发现他今天一直沉浸在一种悲伤的情绪中,我问他为什么这么难过,他说他要离开我了,我像被打了一棒,晕头转向,不知怎么才好。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太奇怪了,我想向任何人问这是怎么回事,我跳出他的怀抱,他为我准备了生日蛋糕,但我抄起蛋糕摔到了他的脸上,他愣在原地,我转头冲开门像小孩子一样哭着跑出家,那条老伙计也跟着我,才知道这也是梦。
邻居家的史蒂文先生已经死了,可他笑着给花园浇水,向我招手。我看到了我的父母,面无表情从我身边走过,我又看到我的养母,那个别人以为善良慈爱的修女拿着十字架从天而降,温和笑着,向我指向身后。
我转身,看着他向我走来,他脸上的奶油和果酱随着引力掉落,他还告诉我,只要我不消失,他便一直在我脑海中的伊甸园中等待我,我会在每天的梦里与他过着幸福的日子,直到我死去的那一天,可我不能相信。
他给我了个吻,我的脸上都是蛋糕上的奶油。
我突然醒来了,刹那间我大哭着,任凭眼泪打湿枕头,我的脸上没有奶油,现在是早晨六点,我在八个小时的梦境中过了两年的生活。
我醒在十八岁的第一天。
像往常一样穿好衣服,出门走在路上,吹着口哨,想要哼出那首他喜欢的歌,却连歌名都忘的一干二净,但我在路口看到了熟悉的身影。
他向我走来,笑着对我说。
“hey,男孩,明天晚上带你去兜风。”
他拍拍我的肩膀,径直走向拐角,我跑着追上去,却不见了他的踪影,我知道我们不会分开,便双手张开,躺在地上。
再次,再次醒在沙发上,电视还没有关,还是十八岁的第一天,这一天里我像往常去工作,加班回家时已经八点半了,我没有吃晚饭,尝试在第二天夜晚快些睡着,我晚上九点就早早躺上床,在梦里想要再次见到他,做着想做的事,去想去的地方…
我不知道安眠药的用量,因为迫不及待的激动心情,我吃下半瓶安眠药片,我闭上眼,当我在梦里见到他时,可他流着眼泪,我突然被拖进了一个无底洞,他趴在洞口,无能为力的看着我坠落下去,原来已经休克死亡了。
没有人知道我家住址,除了他,我的身体逐渐冰冷,僵硬,我的灵魂徘徊在周围,等待,等待他可以来接我走,带我去个有归属感的地方,而不是烂在自己的床上。
慢慢的,时间久了我的尸体渐渐腐败,我的灵魂早已入了下一个轮回。腐败的烂肉粘连在嶙峋白骨上,床单落满了灰尘,床头的半瓶安眠药和已经生了绿藻的玻璃杯,苍蝇与食腐虫占据着这片领地,这是我在二十岁生日的那一天,和他分别的日子。
我没有等到他,即便是死后,他只是我的想象,我一直这样安慰自己,可我还是感到莫名的悲伤。我一直把自己的死归咎到他的身上,我恨他,想要把他撕成两半,可我不能再思考下去了。
在我死亡的那一刻,我的思想与灵魂已经远去,他也变成其中的一部分,随着残歌消逝,这个世界上,只有我知道他的存在…不,我也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