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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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等的风流,满腹经纶,出口成章;第二等的风流,纸醉金迷,酒绿灯红;第三等的风流,自以为是,自作多情。说这话的时候,李像一条死鱼软掉在椅子上,露出迷白的眼,吊着,吊着,向上翻,把能反射出寰宇的瞳仁藏起。

我站着——当然是站着了——单脚踩在地上,把另一只掉色的皮鞋踏上圆桌,好比马戏团里的小丑登场,敲响自己的第一声锣。但我不会后空翻,也不会拿着二十八个橘子玩接抛球。只能的,仅有的,唯一的才能,我可以用歌声把高脚杯摔在地上打碎,绽破水晶满堂。

李竖起中指,他的手指不好看,关节处满是褶皱,却仍然无羞地比量,就因为他是最好的贝斯手。你这辈子也学不会唱歌,他鄙夷,斜着眼白乱瞥,而后发出一声声间断而不连续的鸣响,让我想起幼时家养的公鸡,断气前也这么啸叫。

给我伴奏,该死的给我伴奏。我喊。廉价的西装被我脱下,只着衬衫和领带对着李咆哮。西装是那些浮浪子弟的装束,那些——那些卑鄙的风流君子的装束。领带则不然,每一个流氓和乞丐,再不济也可能是个富二代,都可以拿它来上吊。没错——上吊,两眼一翻舌头一吐,伴随着你灵魂最后的忏悔录,就此和红尘相别。

但我还不想上吊,我还想当歌手。领带暂时被套在脖子上当狗项圈,而软倒的李正像史莱姆一样从大堂的椅子上滑下,手里抓着那把破贝斯,最好的贝斯手必须用最破的贝斯,否则观众就会觉得是他的贝斯给他如此的才能。

我是天才,是的,至少——至少是唱歌天才。我可以高音,我可以滑音,我可以歌唱,在这酒店大堂。楼上就是缠绵的情侣,而我在楼下高歌,三等,三等的风流。

服务台没有人,有的只是磨光滑的大理石,杀千刀的醉汉和卿卿我我的情侣。我把餐刀抵到李的肋骨,于是他开始弹奏,弹棉花,弹响指,弹弓,弹药,弹珠,弹贝斯,这就是音乐。他默然而舞,把我撞下大理石台子,流下一地血。这感觉不好,所以我开始歌唱,歌唱出音符,虚无的歌词和情调,但我看见月色正好。

酒店大堂、贝斯手、歌手和一地的玻璃碴,三等风流与新月初生。狼人只会在满月出游,于是今日的夜晚仅归你我。楼上的人们开始鼓掌,他们听到这杰出的演奏。但李骂骂咧咧,从舞台(我们有舞台了?)上跳下来,用贝斯敲我的头。

三等风流。他喝骂,你在三等的地方唱歌。他用拳头猛击我的脸,但没有血,没有血,我们只是在放松。

李说风流分三等,而他骂我是最没品的三等风流。我便悲泣,像婴孩撕开他的胸肌,掰断他的肋骨,拿出他的心脏,举到他的眼前而问此为何物。李大笑,大哭,大哭而大笑,把心脏塞回本位。他的破贝斯碎了,但是他还有二十八把一样的烂玩意,故而他拍拍肩膀,告诉我是时候换地方演出。

我是歌手——李说我是不会选地方唱歌的歌手。他吊着眼睛,叼着烟,宿醉未醒,穿着黑色皮夹克把我塞进白色马自达。轰鸣点火,奔赴演出场,拖着二十八把破贝斯。

我们要奔赴何方,我问李,他不回答。车载音响放着震耳欲聋的歌,不如我,但电台主播说今晚天气晴朗,恰是听歌的好时间。这没有逻辑,但我愿意相信,晴天和音乐必定有所联系,只是人类没有发现。

电光,巨响,骤雨,烂俗桥段。雨水打湿了车前挡风玻璃,擦黑了夜空,晴朗不再。李咒骂两句,企图跑过恼人的积雨云,冲到Romantic的世界,和我一起。推进器闪着红灯——红灯,与飞驰的白色马自达一起化为一体。

我们开车冲进酒吧,逃离令人窒息的雨幕,撞死几个男招待。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第二等的风流。我看见舞女拖着火红色长裙,像骄傲的雀鸟在林间漫步。我看见——我看见着西装的男人们,手里握着,握着钱和一切,呼啸着,呼啸着吻。

李,李拿着贝斯和我阔步向前。他说,我们去唱歌。我跳到了吧台上,李在弹贝斯,盖过了一切的喧嚣,我便纵声歌唱。人群还在骚动,还在舞动,他们听不懂,但我知道我在唱什么。我们,我和李,在酒吧歌唱,为我歌唱,风流酒吧。

李是世界上最好的贝斯手,弹破贝斯的贝斯手。我将要成为世界上最好的歌手,不会唱歌的歌手,而大众就好这一口。

男人们在笑,女人们在笑,他们哄堂大笑。李把我从吧台上扯下来,就像我把他从椅子上扯起来。我们走,他说。去演出。这里不能算演出。我摔碎一地酒杯,血,血和更多的血,但庸夫浑然不觉。

我又坐进白色的马自达——我如何上车?——飞驰,奔腾,翻涌向舞台。我要给他们展示Romantic,展示最好的风流和浪漫。李又破口大骂,酒红色的衬衫与领带。你个三等胚子。他喊,差点撞上一辆重卡。

贝斯在副驾驶,我拿起它,砸着李的圆脑袋。我们只是在嬉戏——辱骂与嬉戏,这就是生活,而我要歌唱。马自达冲破了砖墙,我们飞跃上剧院舞台,我拿着麦克风下车,观众已然静候。

给我伴奏,我叫,宛如叫魂。给我伴奏,我叫,宛如叫魂。给我伴奏,我叫,宛如叫魂。

观众们坐着,坐在台下。我回首,没有李,没有贝斯,没有马自达,而我抓着麦克风。

但我仍要演出,毫无疑问。三等风流在一等剧院演出,我将用破锣嗓子玷污这伟大的处所。

但是观众不说话,他们坐着,坐着,黑压压,乌鸦一般坐着,而不啼叫。沉默是毒药,而喧闹也是毒药。我抓着三个,四个,二十八个麦克风呼喊,在雨幕中呼歌,在市井里呼歌,在罗曼蒂克时代呼歌。

但是观众不鼓掌,他们看着,看着,呆愣愣,稻草一般看着,而不摇动。

观众是稻草,观众是乌鸦,观众是稻草做的乌鸦,观众是乌鸦里的稻草。

李从我的眼前冒出又消失,递给我一盒火柴。故而,我把这些稻草人一个个点燃,和那逝去的音符。李在说话,但我听不到,因为他不在——不在此,他未曾在此,而我在给生活唱挽歌。

我只为自己歌唱了,纵然风流小丑。

但也所剩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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