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Carlyle用手摸着脸,盯着浴室镜子里他赤裸的身形。他早已不再精瘦壮实,皮肉开始松弛。他注意到,除了背部和胸前,他身上每一寸毛发都开始褪落。起码皱纹和花白的毛发分布得很均匀。几乎在每一方面,他的凡俗之躯都正在衰老腐朽。
“所以,你想再来一发还是?”床上传来一个人声。John哆嗦了一下。他躯体的每一部分都开始衰减,只有那股欲望例外。他竭尽全力试图抵抗它们,但它们迟早会重新涌来。他已经尽了最大的克制——这次坚持了整整六个月——但修剪草坪的那个男孩脱下了衬衫,然后…然后…他几乎刚告诉妻子自己在查塔努加有一场商务会议后,就马不停蹄地跳上了车。在到阿士威的路上,他一次未停。
接下来的事态发展是如此熟络,仿佛条件反射一般。在宾馆开个房,找个故意装得一副忙碌样的男孩,闲谈一会儿,提及某处宾馆,等着对方开价,一起回到旅馆,接着…噢,天呐。他到底怎么了?从药片到健身训练,他几乎试过了所有方法,渴望摆脱这缺陷。目前为止,他已经把灵魂托付给耶稣三次了吧?可能是四次。但依然一无所获。某个年轻男人总会诱惑他,然后…就到了这步田地。
男妓把头探进了浴室里。“我说,你想不想再来一发?钱是你的,你想怎么干都行,但我真不想坐在这里等你-”
“出去。钱在梳妆台上。”John说道,语气里满怀厌恶。他甚至都没法正眼瞧一下那个年轻男人。John静静地站着,等男子将衣服穿上。他在浴室里等待着,直到门被啪的一声关上,为了确保万一又等了一分钟。
当他确定对方已经离去后,John走进了卧室,拿起了手机。一如既往,他打给了Julie,并把左轮手枪从裤子口袋里掏了出来。小心至上,他在听着电话铃声时想道。这把枪只被用过一次,当那个男孩认出了他,并且威胁如果他不给封口费的话,就要把John Carlyle,没错,那位John Carlyle是个同性恋的新闻报告给媒体时。他把击铁上好,指着自己的太阳穴。只要Julie的腔调里有一丝怀疑,他向上天发誓,自己会立马扣动扳机。
“嗨,宝贝儿。没错,会议刚结束……嗯,我会回家吃晚餐……你们开始做饭吧,菜端上桌时我也就差不多到家了……对对,我也爱你。再见!”他送了个飞吻,然后挂掉了电话。把枪的击铁扳回原位,他像往常一样把它放在床上。
透过浴室门的缝隙,John瞥见了镜中自己的映像。那不是我,他想道,只是这肉体而已。我是个男子汉,只有这身体是变态而软弱的。我很强壮阳刚,我是个直男,但这操他妈的,一无是处的该死基佬躯体却不停地背叛着我。
当他穿上衣服时,John这么想道。或许不是这身体的问题,而是……不。我很坚强,我的内心很强大。软弱的只是这肉体。打扮完毕后,他开门向着车子走去,按惯例选择了一条不同的驾驶路线,以避免被他人发现。开回亚特兰大得花上五小时,他想着。有足够的时间来忘记这羸弱不堪的瞬间。
开了九十分钟后,John已经苦不堪言。晚夏的酷暑从车上的每一寸缝隙里渗入,即使开窗也毫无用处,只是让闷热的空气更快灌满车内而已。更难忍的是,广播电台里啥都没有。估计是因为他现在身处鸟不拉屎的乔治亚州北部,他如此猜测道,但这已经开始使他感到心烦意乱了。噪音总是能够让他清醒,不管是新闻直播,流行乐,黑人音乐,还是三流的比利周日广播在他耳边嚷嚷,说他会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下地狱;这些都只能让他不需要在思考中徘徊而已。但关于那位盲人女士和她如何被某某好牧师治愈的优美布道,已经消逝在电磁杂音里,结束十五分钟了。
John徒劳无功地转动着按钮,希望能够听到些什么。什么都行。所有的电台频道里都只传来了杂音。此时John已经汗如雨下。那感觉神tm美好,他想着,即使他知道那是错误的。新婚夜里Julie安慰的话语闪过他的脑海,而第二天,他和某名服务生在储物间里交欢。那晚,Julie在他们做爱,不,操完彼此后几乎欲仙欲死。
他想到了自己在无数个夜晚默默落泪,只因无法摆脱它(泪水是软弱的象征,同样拜这副躯壳所赐)。他回忆起了自己的第一次,在更衣室里,和Todd Willis一起。脑海中,Todd的面庞变成了那个无名男妓的。他的眼睛睁得好大,仿佛一只长耳大野兔。“请别这样,先生,我只是说着玩儿的。”John依然记得在扣下扳机前,他心中转瞬而过的思绪,关于小心至上。
拨号盘飞速左右旋转着,而John继续寻找电台频道。他的手开始发抖了。终于,一波清晰的喧嚣从杂音之中脱颖而出,而他毫不犹豫地将电台调到了那个频率上。
“-怎样呢,兄弟姐妹们?我们抓着他们的脑袋一通摇,然后碾倒那帮人!这暗无天日的时代,困在如蛇油般的层层血肉中,全覆盖在神圣之气息上!”电台中的声音口齿不清地说道,背景里传来不满的抱怨声。“我们这儿有最划算的交易!抛弃那束缚你的浮肿血肉,然后如蛛网般伸展开来吧!快来加入我们,好兄弟!”
John已不再想着那个有野兔眼睛的男妓。他听说过不少诡异的演出,并曾经收听过一个男人活吞蟒蛇的实况直播,但这还是前所未有的。某些垮掉的一代怪咖?俚语听起来挺像,但倒是详细到了奇怪的程度。或者是个年轻的嬉皮传教士?虽然声音听起来更老一些。
“兄弟们,看起来我们有位新教友了!”那头的传教士咬着唇说道,背景里,观众们则以欢呼回应。“还真是个活炮仗哇,充满了因罪恶之行而燃起的火焰!来吧,你这厚脸皮的干瘪王八蛋!抛弃那层肥油!缺了你它也没事儿!它不会挂念你的。”
现在John对此感兴趣了。他把音量调高,但电台又重新切换成了杂音。总是这该死的杂音。一滴汗水落在了他的袖子上,他在往下看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汗流浃背。在下一个高速路出口,他决定停下,好好清理一下身子再上路。
一分钟后,通往布莱斯威尔,“马丁与琼的点心屋之家”的告示牌出现在眼前。John离开高速路,开始横穿小镇。正当他左顾右盼,寻找着关于点心屋所在处的线索时,有东西吸引了他的眼球。那是被某种帐篷覆盖的一座教堂,应该是这镇子里唯一高于一层以上的建筑物了。John决定走近好好看看它,毕竟这可不是人们司空见惯的玩意。
当他把车停在教堂前面时,他看到某人从帐篷里探出了头。一个穿着白色polo衫和毛边短裤的秃顶男子,在John下车时出来向他打招呼致意,牙齿间紧紧叼着一根烟斗。John握紧了后兜口袋里的手枪。还是小心为好。
“欢迎光临,好伙伴!我的倾听告诉我你听到了我们的祷词。福源深厚之人的喊叫声就这么飘进了有缘人的耳中,这难道不温暖人心吗?”男人说道,握了一下John的手。赞同的低语声从看不见的观众中散发出来,而对方口齿不清的腔调证明他就是电台里那个传教士。John注意到,男人似乎说话时从未张开双唇。
“我是John Carlyle。那个,Carlyle家具的老板。很高兴见到你……”John等着男人自报姓名。对方一下子厌恶地皱起了眉头。
“人们管这叫名人“大干酪”Horace。喇嘛名人,“大干酪”Horace。好兄弟,我对你感觉不错。你像那种会走得遥远高超,创造吞噬太阳之烟雾的人!你曾经感受到身体如同蛋般破裂开来,像寄居蟹般蜕下你死去的躯壳吗?”
John紧张地笑了笑,万分感谢自己此刻还有把手枪。“不,我未曾有过这种感受。话说这是啥玩意儿?”
“这,John Carlyle兄弟,是一美丽的圣会。我们浮游缭绕,永不消逝。没有肉体的束缚,我们可成为的事物是永无止境的!说真的,我挺希望你能够加入我们这个小家庭的。我们找的就是你这种正直的好公民,以带来新的白昼。”男子把一只手搭在John的肩上,指向教堂的方向。
“这是某种邪教玩意吗?”他突然起了疑心,向着对方问道。
“差得远了,好兄弟。邪教只是虚伪的许诺而已,让你在无底洞中陷得更深。我们要揪住弱点,然后一把将它揪出来。在你离家工作的时候再无软弱。”男子回答。他开始以疯狂的速度地眨着眼。
John点了点头,向着教堂走去。揪出弱点。值得一看,该死,它甚至可能真的有用呢。如果没用的话,应该也坏不到哪里去吧?他有把枪,他准备好应对突发状况了。男子把帐篷拉到一边,露出了教堂的门,而他则在旁边静候。然后John走进了里面。
两小时后,John Carlyle的身体走了出来。它提醒自己,等下一有时间,就要给Julie打个电话。它会向她解释,自己在路上突然碰到一场堵车,或者车胎漏了气。但首先,它要去一趟马丁和琼的点心屋。它已经饿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