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中心 » 多么奇妙世界中心页 / 那些扭曲之松中心页 » 请你讲吧,我亲爱的 » Elliot和Edna的儿子Tim
Chapter I.I
夏日夕阳把柔和的光线泼洒在树顶枝叶上,漏下亮晶晶的点斑线段排列在蜿蜒的清澈小溪里,与自大海奔赴登陆的风一同前行。讽刺的是,对于我如今越来越频繁而持久的林中漫步,这些年纽约公共交通的财政紧缩早已为我的内心做好了准备。我古怪地想到我比他遇到的难事要少得很。
近旁某处,一只猫头鹰的低鸣传出灌木丛。就在听到这声鸣叫的瞬间,我就识别认出了它来自于猫头鹰;由于耳濡目染,我集拾了众多特别的野生动物知识。在办公室我确实更自在,但又正由于我的工作,我早已在脑海深处的海沟中攒积着生态学的宝藏。我不自觉地转身,查看身后是否跟着一只北方斑点猫头鹰,因为众所周知这些鸟已然对人类习惯了——甚至,环保主义愤青会改说“被驯化”这个时髦词儿。据悉,好奇的幼猫头鹰偶尔会跟上远足的人。
那座跨过小溪的桥已映入视线许久,但直到我就要踏上桥时才略生疑窦。我伸手进包拿出平板电脑,打开我哥哥发给我的邮件。我点开邮件附件,举高屏幕以便和眼前的桥一并排在视线中。
没错。
就是这个地方。
我偏离小径,试着找到能让我坐上几个小时的平整土地或者石头。眼里的一阵刺痛提醒着我没睡好。我从来都不擅长好好照顾自己,但我知道我这是在推动一条从未有过的故事线。已近日暮,我也不觉得我晚上能回家。我已经准备了驱虫剂,带了一块三明治,还在衣服腰身上多加了一层,以防夜晚比预期更冷。
找到一个合适的坐点后,我闭上双眼,只余倾听。我想要深入他的脑海。毕竟,这也是他曾做过的。
我听着湿气流过我的左右,听着树叶相互擦拂,听着渺远的雀鸣。我的鼻子里填满了泥土的清香,还有常被忽视的溪流暗芳。我花了几秒让自己定下心。接着我准备好了。
我唤起平板的键盘,打开了一个谷歌文档。我简单命名为:
爸爸讲给我的故事
这个标题是我昨天深夜某时突然想出的。它突兀地出现我脑中,就在清晨闹钟响起仅仅一两个小时之前,我最后终于闭上困倦的双眼时。这天我刚一完成工作,就开车来这里,也就是俄勒冈的桑迪,来这条小路上徒步远足。我告诉了家里人我要去哪,但在来这里的原因上撒了个善意的小谎。这件事……是只为了我而做的,千真万确。虽然我希望日后还能拿出来分享也就是了。
“Tim,”我写道。
不,这可不像样。这样的开头并不适合他。我删掉了这个名字,试图重新开始。即使是略作小停也会影响泉涌的文流。
“爸爸,”我又写,感觉这次稍微好些了。
爸爸生于1956年的2月29日,是威尔逊(Wilson)家Elliot和Edna的独子。我爷爷Elliot是位动物标本剥制师,Edna则是兽医。在Edna不幸没能救回一只狗、而它的主人在那之后想要把它的遗体拾掇好时,他们的人生之路交汇了。生命的救治者遇到了死亡的留存人,有如穹顶上星光的会逢。他们在东海岸相遇,准确地说是在波士顿,但因为Eliot和他家里人相处得不太愉快,想尽可能离那些人远点,两人搬去了圣地亚哥。而且,两人都一直想去广为人知的“南方加州”。
金黄沙滩,碧绿棕榈,海上冲浪,太阳墨镜,在阳光下度过的日子——宣传册不必为了推销这样的地方而大费周章,这里天生就是青春幻想的孕育之地。只不过,祖父母二人没有仅仅沉湎于幻想,而是真真正正搬到了这里,把这一切变成了现实。Edna在一家名叫“棉软兽医诊所” (Cotton Soft Veterinary Clinic)的小宠物医院开始工作。她在那里作为待命的“宠物护士”,每周每天轮班十二小时。她的名声远扬在外;棉软兽医诊所是家连锁医院,也就是说每家分院的经理职位并不固定。Edna奶奶曾多次受邀到这个职位上工作,但她从未接受邀请。她认为她的工作已经很紧张了,并不想要身居重位附加的压力和费时更多的工作。
另一边,Elliot爷爷则经营着自己创立的生意,规模很大。店的名字简单贴切,就叫“威尔逊标本剥制”,坐落在在一座普通的购物市场间,尤其突出。Elliot爷爷的生意做得很好,把人们逝去的挚爱宠物变为可以永远珍爱的玩偶(或者固定在小基座上,就像是死亡狩猎到的战利品一样)。要是有顾客需要,他也能制作真正的狩猎战利品,但在圣地亚哥,可没几个猎人会搬着死去的驼鹿闲逛。Elliot爷爷常常坐在他的办公室里,做的各种事儿似乎都不多,但看起来一直都忙碌得很。若他不在自己的办公室,那就是在给尸体做可怕的处理工作,而Tim是被禁止看这些工作的;Elliot也对自己的工作讳莫如深,也拒绝把家里的动物成员做成标本。
威尔逊家在圣地亚哥市郊有一所房子,但Tim更喜欢说那是放床和冰箱的屋子。某种意义上,他说的倒也没错。在他让叉子和插座来了个亲密接触之后,他的父母就觉得还是让他跟上会比较好。他们怕是也不再信任保姆了。由于祖父的工作没那么忙碌,加之他的工作空间也能自主定制(毕竟,这地方是他自己建立的),Tim主要是在“威尔逊标本剥制”长大的。他的房间就是Elliot的办公室,他奔跑蹦跳的场地就是商场的大厅。他在那里从躺在婴儿床上一直长大到能玩玩具,几乎一直以来都有着书陪伴。他实际上的“保姆”是前台接待,这位老人自Tim在圣地亚哥出生时就为Elliot工作。他的名字叫做Hank,能从口音听出来自北方某地。他管碳酸汽水叫“气泡水”,对冰球虔诚得有如信仰,还教会了Tim去喜欢雪。
当Elliot在里屋,把某只可怜的梗犬或是那天的什么动物开膛破肚时,Hank会确保Tim正忙着玩耍。爸爸经常开玩笑说Hank是我的二爷爷,因为他就像是Tim的二爸爸。不过我猜Tim说不定觉得Hank更像是排更靠前的父亲。Hank总是带着Tim在午休时间出去吃午饭,父母不能照顾他时常常带他去城里参观。正是因为有Hank,Tim才见到了他见的第一家大商店,才试着用他的脚踏进冰冷的太平洋,才吃到了冰激凌棒和啜饮了一小口啤酒。正是Hank才让Tim变得勇于冒险,彬彬有礼,还喜欢上了某些他父母大概不会同意他喜欢的地方。好嘛,要尽可能地像是学前孩童那样啊,勇于冒险,彬彬有礼,全力去爱。
Tim告诉我他能记起来最早的事都甚至不是有关他父母的。
Tim最初的记忆是在某处和Hank分享一个可丽饼,那里回荡着海浪的声音,他试着伸手去玩Hank那蓬乱的灰胡须。
紧随这段的记忆还有他每天早晚和他爸爸开着车往返于家与“威尔逊动物剥制”,他妈妈带着微笑送上煎饼,以及参观某个植物苗圃时,让虫子缓缓爬上他的手。
* * * * *
一次周末时,Edna和Elliot外出了,现在回想起来大概是某些罗曼蒂克的理由;但Tim不记得了,二老也不再能告诉我们,不过他们确实出去了,而Tim在这周六周日间就留给Hank。他大概是威尔逊家最信任的朋友。
因此那周五夜晚“威尔逊标本剥制”关门后,Tim上下眼皮打起了架。他躺在他爸爸的办公椅上,半梦半醒地把玩着支羽毛笔(Elliot对书法很感兴趣,他用这支笔蘸着瓶中墨水签文件)。Elliot爷爷从里屋,也就是他的“工作室”里走出,尽量不发出噪音。当然啦,他这方面做得并不好。他总是穿着他那双能跋涉过北极地区的大皮靴,而且他的右腿会痉孪,让他无法久坐。这也导致要是他步行片刻,就能听到让人起疑的“复步”,在他确实地落脚之前,脚会飞快地点一下地面。
在把他在桌上留着的给Tim玩的东西整理好以后,他抱起Tim扛在肩膀上。自然对于Tim来说,他一般会在开车到家前睡着。但这次,爷爷和Hank停下脚步,互相打着趣。Tim听得昏昏欲睡,不由合上了双眼。
再度醒转时,他正在一辆车的副驾上,车里的味道闻起来像是香烟味被很强的人工香草清新剂盖了过去。迷惑不解的Tim坐起身,环顾四周。他们现在在某条城市的公路上,路两侧种着棕榈。月亮高照,若隐若现。抬头看去,圣地亚哥昏暗的路灯光照亮了Hank的脸,足以辨认。
他穿着他平常的服饰(或者更像是Tim开玩笑说的那样,他“不寻常的”服饰);毛茸茸的法兰绒上衣,用个金属圈束起胡须,普通的牛仔裤,抛光的黑皮鞋。他车里用密歇根大学狼獾队的周边、贴纸和纪念品装饰着,甚至仪表盘上面还放着一顶密大狼獾队棒球帽,Tim从没见他戴过这顶帽子。他的袖子挽起——也是从没在他工作时见过的打扮——露出右臂上系着的三条金链,每条上面都挂着一个小图案挂饰。图案分别是一颗心,一条蛇,和一片雪花。
Tim受得了这种味道。
那是Hank的味道,所以闻起来很好。
Tim再度沉入睡眠。
* * * * *
Tim发现自己在一间公寓里。他在晨光中醒来,光线偷偷穿过百叶窗的缝隙,落在不常见的日式床垫上。他身上盖着件扎人的羊绒毯,身下倚着几个红色硬枕。映入眼帘的是一座衣帽架(上面挂着件外套和条防汗带),一张小桌子,一个小巧的书架,和一只玻璃柜,从Tim的角度看不到里面放着什么。
迷迷瞪瞪了一小会儿,Tim分辨出了他醒来的次要原因;有烹调鸡蛋的声音,还能闻到味道。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试着坐起来。Tim看到的是一件古色古香的公寓,体量较小,遍眼绿色。厨房没有用门同这间屋子隔开,Hank站在厨房里一个咝咝作响的炉子前。
但他的视线又移回玻璃柜上。
柜子有四只脚,还有块儿是倾斜的。是个陈列柜。不过是做什么用的?
“Hank叔叔,”Tim东倒西歪地转向鸡蛋香味的方向,“那玻璃柜是什么?”
Hank稍转过身,看着Tim用一只胳膊撑起自己。
“那玻璃柜里是什么?”Tim又问。
Hank对Tim说让他先稍等等,因为鸡蛋马上就好。
Tim抹去眼角的睡意,按他的话做。又躺了几分钟,他差点再次睡着时,Hank叫他到窗边桌前。炒蛋里满是起司,味道很好。Hank还给了他杯橙汁。这真是顿不错的早饭。但Tim还想要知道柜子里是什么。
“成啊,过这儿来Timmy,”Hank从座位上抱起Tim,带他来到玻璃柜旁。里面是Hank的针刺昆虫标本收集。
展现在Tim眼前的是各种各样异彩纷呈的小虫方阵,是某种他从未见过的物事。他见过蜘蛛,也曾一瞥而见过蚂蚁,更是在儿童读物里读到过卡通风格的描绘,但Tim从未如此密切地亲眼看见虫子。这座城市并不允许大多数的昆虫存在,除了苍蝇和蟑螂。但这里所陈列的这些……Tim看见了圆蛛,风筝蜘蛛,千足虫,蜈蚣,竹节虫,拟叶虫,犀牛甲虫,瓢虫……这里有如一个小小的、时间停止的动物园。
Hank笑起来,为能够让一个孩子充满惊奇而得意着。他也曾用过简单的魔术达到过同样的效果,但远不如前者那样技术精湛。钉制昆虫标本是他狂热的爱好,想来他也找不到多少人能够炫耀。
Tim指着一只只虫子。Hank依次辨识着。Hank有着一整套甲虫的部分,一整套蜘蛛的部分,每套都按照世界各地分布来安排位置。当然,这没能像Hank希望得那么广泛,但尺寸也还不错。在蜻蜓旁边,Tim注意到了毛毛虫。
这里有着毛茸茸的,带刺的,光滑的,短的长的,黄的绿的,棕橙相间的,他一下子就爱上了它们。它们就像是一条条纱线团长出了眼睛和脚。有的则像是有眼有脚的药丸。有的靠得太近,都快变成球了。不过Tim觉得它们所有都惹人喜欢。它们旁边摆的是蝴蝶。
“你晓得吗,Timmy,这些蝴蝶就是那些毛毛虫?”
Tim茫然地朝Hank望去。
“怎么?”
Hank解释当毛毛虫长到一定年龄时,它会给自己盖一个小房子,叫做茧。“我这儿还有一对儿呢,”Hank指着些个小茧团说。他告诉Tim,它们是怎么在茧里呆上几天,又是怎么在破茧后,它们就变成了蝴蝶,或者偶尔是飞蛾的。
可Tim只是来回扫视着毛毛虫和蝴蝶。他不买账。
“为什么?”他问。
“这啊,是因为所有野生动物的目的都是生存,”Hank解释道。“毛虫挺脆弱,走得还慢。它得飞起来才能让自个儿有防护。正好比最普遍的自然思想,适者生存。没有比毛虫体现这一点更清晰的动物了。”
Tim皱起眉头。
Hank问他怎么了,Tim则坚称毛毛虫是“完美的”。
Hank发出轻笑。他试着解释如果毛毛虫不适应,不转变成蝴蝶,它就一定会死亡,无法传宗接代。
“它们才不会死!”Tim坚持道,还是对毛毛虫的能力充满信心。
Hank详细解释了毛毛虫为什么这样做。他向Tim阐述飞蛾的美丽和优雅,展示它们翅膀上所有的复杂纹路。
但无论Hank作何尝试,Tim还是更喜欢毛毛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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