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7年,7月3日:
自从我起航离开英格兰,已经过去了大半年的时间。当我目送着多佛的白垩悬崖消失在地平线上时,它好像也在目送着我走向未知的远方,这时我总是会觉得心头一阵惆怅。但是不论我如何感伤,毕竟我有必须要去完成的工作:广阔而未被征服的大自然等待着我,作为一个大英帝国的子民,让文明之光照亮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就是我的天职。
今天,我在俄勒冈地区下了船,这里是普吉特海湾沿岸的一个新建立起来的小镇,开拓者们管它叫西雅图。尽管现在是盛夏时节,这地方的天气却十分阴冷,天空乌云密布,不时地下雨和起雾,阵阵寒风从雨丝间拂过。小镇的四周都环绕着这个国家常见的大型常绿森林,环境与我小时候生活过的英国西部不无相似之处,当夏雨滴落我的脸颊时,我甚至产生了一种近乎于乡愁的古怪情绪。不过,我来这里既不是为了这个小镇也不是为了看天气,是丛林把我吸引到这片処女地来的。
我在镇上雇了脚夫和两个向导,一个向导是白人,还有一个是个受过文明教育的印第安人。我花了不少时间和这位高贵的红肤人聊天,他证实了我在百老汇大街的绅士俱乐部里听来的三手流言。他说,在海湾东部未经勘探的森林中,生活着一种不为人知的灵长类生物,它们有人类的一倍半高,全身从头到脚覆盖着长毛,它们身手敏捷,头脑几乎和人类一样聪明。我的向导称这种动物为“Sasquatch”,不过据他所知,不同的部落对它们的称呼都不一样——“Semekwe”,“Mo-Mo”,“Kwiwky”,“Skookum”,当然包括“大脚怪”。就算是在印第安人中间,它们一般也只是被当做传说来看待,但我的向导告诉我,他曾在两年前亲眼见到过它们中的一个,就在他的印第安同胞们称之为塔霍玛1的那座山的山脚下。他还听说有一个部落把它们当做神来崇拜。
明天我们就要出发去塔霍玛山了,大脚怪就是我此行的目标。我希望能抓到一头这种神秘的野兽,把它带回英格兰——为此我将不畏死亡,但会全力求生。我从英格兰带来了全套装备,并在镇上的商店购买了充足的补给品,今晚,我制定计划,并祈祷我的狩猎不会失败。
1857年,7月7日:
森林里的路很不好走。在我过去的冒险中,我曾经在丛林般的芦苇中穿行,在塞伦盖蒂高高的草丛里开路,面对过喜马拉雅无情的寒冷也见识过埃及酷热的烈日。可是光凭双手和寻常的刀刃如何能清除挡在我们前进的每一个方向上数不清的古老巨树呢?向导们向我保证说我们正在稳步前进,尽管我们自从离开西雅图之后只走了不过二十多英里。
今天我们来到了林中的一个小山坡上,我从那里第一次瞥见了塔霍玛山,我被它那如诗如画的美丽折服了。塔霍玛当然没有沃爵士去年所描述的尼泊尔的十五峰2那样高大,但和喜马拉雅山脉不同的是,它是一个独立的山峰,孤高地俯瞰着整片森林,仿佛一位威风凛凛的国王正在环视自己领地中的一切。
中午过后不久,我们碰上了一只几乎还没到独立捕猎年龄的幼狐,它被困在一个披着兽皮的木笼中。印第安向导指给我看笼子上连接的一连串巧妙的机关,他告诉我,这是住在这片森林中的印第安人设下的陷阱,而这只倒霉的小动物被一小块肉所吸引,成了俘虏。他说他的同胞非常擅长利用资源:这只动物的皮毛会被用来做衣服,牙齿用来做首饰,肉可以给孩子们吃,肌腱可以做绳子。对于读到这里的读者我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我自己年轻的时候也曾在乡间的牧场上开心地参加过不少次猎狐,但是带着猎狗骑马出行是一项绅士运动;而这个,我的朋友,根本就不是一种运动。我看着那只小动物的眼睛,它像饥饿的小乞丐看有钱人那样盯着我:眼神满含羡慕和嫉妒,又带着恳求的神情,乞求我大发慈悲。我最终拔刀切断了捆住笼门的绳子,重获自由的小狐狸飞快地消失在丛林之中,临走时还回头瞥了我一眼。
1857年,7月8日:
今天早上我们在河边碰上了一支由六人组成的印第安人狩猎小队。我们从这条河上涉水而过时,我都想把它命名为“布莱克伍德河”了,尽管我的向导告诉我他的同胞管它叫“Nisqually”。那些印第安人一开始很怀疑地打量着我们,我不知道他们以前是否见过白人,也很担心会发生最糟的事态。不过我的印第安向导用一种我不懂的语言和他们打了招呼之后,他们立刻用同样的语言高兴地回应了——后来我得知他和他们是属于同一部族的,而对方的领队算是他的表兄。他们热情地欢迎了我们,到了中午还从河里抓了鲑鱼为我们提供午餐,我们也和他们互换了一些食物和补给品。当我听到一位年轻的红肤人说他小时候也见到过大脚怪时,我兴奋不已。就算是那些原先觉得这次远征是在犯傻的脚夫,听了他的故事后好像也士气大振。我们与他们离别的时候,我已经学到了几句他们的语言。等我把大脚怪带回英格兰后,我一定要回到这里好好研究这些人的生活方式。
1857年,7月13日:
我不得不尽快写下这个,因为抓住我的人还没有发现这个日记本。我现在独自一人,周围一片黑暗,脚也被拴住了,我被关押在一个地点不明的帐篷里,外面有他们的人重兵把守。
两天前的晚上我们被突袭了。当时我们在林中的一片空地扎营,据印第安向导说,那里距离他两年前看见大脚怪的地点不过十几英里。那帮人一定在黑暗中潜伏了几个小时,然后在领头的脚夫守夜时出其不意地发动了攻击。在我拿起自己的来复枪之前,这群畜生就用弓箭和斧头放倒了除一名脚夫和印第安向导之外的所有人。我用来复枪干掉了两个混蛋,又用手枪杀了四个,直到最后他们从背后抓住我,把我击昏过去。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被捆在一根杆子上,两个野蛮人正抬着我向森林深处走去。我发现印第安向导和那个幸存的脚夫也和我一样被抬着,我喊醒了印第安人,他告诉我说,他认出抓我们的人是他的部族古老的宿敌。这些人都是不可救药的异教徒和食人狂魔,他说,他们狂热崇拜着山中的一个神秘的神灵。据说他们经常袭击其他村落和部族,寻找献给他们的神的祭品,毫无疑问,他说,我们已经被选中来履行这神圣的职责。
这里非常冷,就算中午的阳光照耀着林间也无法让人暖和起来。我不知道那些野蛮人有没有拿走我的武器,希望他们拿了,因为如果我失去了武器的话,我肯定会死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
1857年,7月16日:
我很难用语言来形容今天我承受的巨大恐惧。野蛮人把我们带到了他们在山脚下的营地,就算是在盛夏时节的现在,岩石的底部和树根上都能看见积雪。中午,我们三个被押到一块空旷的雪地上,就在向山上延伸的大片森林的边缘。几百个野蛮人在空地上围成了一个半圆,我们的脚夫被松了绑,拖到中心。有一个野蛮人开始敲击一面巨鼓,并且用一种我从来没听过的语言唱起歌来,其他人很快加入进来,森林中回荡着成百上千个野蛮人嚎叫的声音。然后突然之间,森林边缘的树丛发出了声响,分出一条路,当那个东西钻出森林时,整个人群才安静下来。
大脚怪!活生生的大脚怪!传说故事太低估它们了,这怪物足有十五英尺高,至少有半英吨3重。我很难分辨它的表情,因为纠结的毛发覆盖着它的整个脸部——饥渴的,凶蛮的,沾满血和唾液的脸。它的身上有多次战斗留下的伤疤,而且它(请读者原谅我的直言不讳)堂而皇之地炫耀着自己的“男子气概”。
它的目光停留在脚夫身上,然后飞快地冲向他,想不到这么庞大的体型竟然能跑得这样快。脚夫试图逃走,可是野蛮人围住了他,阻挡了他的出路。那怪物只用了几秒钟就追上了他,那情形简直惨不忍睹,它逐一撕扯下他的四肢,尖锐的黄牙穿透他的皮肉,鲜血从它的下巴上滴落下来,它就这么狼吞虎咽地活生生吃掉了他。
野蛮人之后又把我押回了帐篷。我害怕自己会成为下一个。
1857年,7月19日:
如果有谁读到这篇日记的话,我希望你能相信我是一个诚实的人。在多年的探险生涯中,我已经把实事求是地描述我的一切发现视为自己的义务。我认为有必要把大英帝国国界之外的世界展示给我的同胞们,让他们为文明与和平遍洒全球的那一天做好准备。现在写下这些,是因为接下来我要叙述的事对你来说可能更像是个奇幻故事,我亲爱的读者。说实在的,若不是亲眼所见,我自己都很难相信;但我要以一名英国绅士的尊严担保,我所说的一切绝无半句编造。
在17日的下午,野蛮人把我的印第安向导作为活祭献给了大脚怪,就像他们之前对脚夫做的一样。昨天,也就是18日,他们准备对我做同样的事。我整个早上都在庄严地祈祷和冥想,生平第一次体会到了等待上绞刑架的犯人的绝望心情。但是我觉得自己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已经准备好像每一个正直的英国人一样,坚定沉着而又问心无愧地去见我们的造物主。
那些印第安人把我带去那片空地,松开了我身上的绳子。我冷静地大步走到空地中央,闭上眼睛。如果我真的要死在这里,我希望能有尊严地死去。击鼓和呐喊声已经开始,我听见树丛中沙沙作响,等待着大脚怪出来享受美餐。野蛮人突然沉默了,可是却并不是因为大脚怪的出现;我听见了——虽然有一定距离,但还是相当近——狐狸的嗥叫声。
人群中发出了低低的议论声,这时又一声嗥叫响了起来,好像是在回应第一声。很快又有了第三声,没过多久树林里就充满了动物的嘈杂叫声。不仅仅是狐狸,还有狼嚎声,鹰隼的尖锐鸣叫,山猫的咆哮甚至鸽子的咕咕声。我睁开眼睛,正好目击了一百多头野兽从森林中冲出来,扑向印第安人的一瞬间。我看见了狐狸和狼,麋鹿和鹿,海鸥和鹰,熊和浣熊,它们仿佛一支骑兵团一样并肩冲锋,把野蛮人们撞倒在地并撕开他们的喉咙。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而这些生物从我身边直接跑过,看也不看我一眼。它们中的一部分在前额上画着标记,就像印第安人的战斗油彩一样。
我决定抓住这个机会赶紧逃跑。不论是人还是野兽都没空阻止我,我开始向西前进,决心远离塔霍玛山和大脚怪,到海边可能有人烟的地方去。夜幕降临时,我已经和那个野蛮人营地拉开了十英里的距离;但是我势单力孤,又饿又累,还受了不少擦伤。在黑夜中无法继续前进,于是我蜷缩在一棵大树下睡着了。
早晨我醒来时,发现那群野兽包围了我。六头脸上画着油彩的鹿在我面前围成半圆,它们的角和皮毛上还沾着野蛮人的血,两只浣熊站在半圆的中心。我一开始被吓了一跳,本能地想伸手摸枪,唯恐它们是来取我性命的。它们见到我惊恐的样子,整齐地向后退开。这时我发现其中一头鹿的背上背着一个大包裹——那是我的包裹,显然是从我们被袭击时的营地回收的。这只动物跪了下来,耸动肩膀,让包裹落到地上,我急切地打开它仔细查看。大多数我带进森林的东西已经不见了,但是我的来复枪完好无损,还有手枪,帐篷和能清洗我身上伤口的烈酒,以及足够吃两个星期的干粮。
我还来不及思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就看见其余的动物也都跪下了,在它们中间让出了一条路。一只狐狸穿过它们向我走来——这是一只上了年纪,饱经风霜的狐狸,看得出来比它的同类们经历过更多个寒冬。它带着一种在动物身上十分罕见的尊贵气度走到我的面前,停下脚步细细打量着我,好像在思索着什么,然后它低吠了一声,一只浣熊立刻走上前来。这时我注意到了一个刚才没发现的细节——那浣熊的背上,用细麻线捆着一张卷起来的纸。狐狸用鼻子向我指指那张纸,我上前把它取下来。我展开纸卷,发现它是一份用英语手写的信件,内容如下:
朕,亚拉里克五世,神赐的森林之王,平原之主,巨冷杉和矮灌木公爵,沼泽伯爵,无名之山的侯爵,所有大小河流的看守者,人类村落的守护神,信仰保卫者;
认出阁下是一位基督教教友,也是一位文明人;
感谢阁下从野蛮的异教徒的阴险陷阱中解救了朕的皇室成员;
十分欣慰您的同胞又回到了这片土地;
希望阁下代朕向您的故土传达消息,告诉他们,基督教世界可以将朕视为可靠的盟友;
承诺在将您救出伪神的异教徒手中时,全权负责您的幸福安康以及您在朕的领土上的畅行无阻;
特此,在今日——公元一八五七年,七月十九日,
授予阁下蓟花骑士团的骑士长头衔,同时获得该职位的一切特权与义务;
望阁下今后忠心服务于基督和祂的教会,直至生命告终;
望阁下回国之后,将朕的王国的一切告知整个基督教世界,并带上您的国家的特使返回此地,以便两国间进行友好的交流协商。
最后附上朕庄严神圣的皇家印章。
信最后的所谓“印章”,是一个墨爪印,我猜应该是那只狐狸的爪印。我低头看着狐狸,现在我发现它用睿智的人类一般的眼神盯着我。它举起右爪,先后触碰自己的额头,胸部和两肩,划了一个十字。我也重复了这个动作,它向我点点头。显然我们之间已经达成了某种协议,之后这只自称亚拉里克五世的狐狸转身走进了森林,它的一群动物跟班紧随其后。
1857年,9月7日:
自从我逃离森林回到西雅图已经有一个多月时间了。我在森林里迷失了五天,要不是正巧碰上了两周前Nisqually河岸边的那群友善的印第安人,恐怕还会继续迷失下去。我试着用自己所学的那几句他们的语言来告诉他们野蛮人,大脚怪和奇怪的动物救了我的事。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听懂了,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认为我疯了,总之他们派了几个人陪我一路北上,回到了镇里,从那时起,我就一直在镇上养伤。
现在再次进山搜寻大脚怪已经太晚了;我听说这里的冬天寒冷又漫长,直到明年四月前都不适合再次远征,更何况我身上剩下的钱已经雇不起任何人了。我向南边的旧金山发了一封信,它将被直接以电报形式发往伦敦的皇家学会,信中详细叙述了我的发现,并向学会申请经费,不论是为了抓到大脚怪还是为了带使节去与狐狸国王亚拉里克的神奇国度进行交流,我都希望再次组织队伍进行探险。如果没发生什么意外的话,我估计在圣诞节就能收到回复了。
其实我对于他们能批准我的申请完全不抱希望;毕竟,这些奇异的事件只有我一个人亲眼见到过,而唯一的证物——狐狸国王册封我为骑士的信,估计几年之内都不会回到伦敦。也许我应该在明年五月下一班船到达时就彻底离开这个地方,去别处开始新的冒险。在离开伦敦前,我曾听说婆罗洲的白拉惹得到了一台从天而降的机器,谁知道爪哇的丛林中潜伏着什么样的秘密,等待着像我这样的冒险家去揭开真相呢?